2020-12-01 17:05 - 来源:华侨纪委
一、华侨管理区原华兴办事处职工陈词,不认真履行职责,导致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被违规领取,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华侨管理区原华兴办事处第六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余建新,不认真履行职责,导致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被违规领取,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华侨管理区侨兴街道办事处第三社区原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许志文,对抗组织审查,以补贴名义私分公款,挪用扶贫专项资金,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解除用人关系,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华侨管理区原华兴办事处职工陈词,不认真履行职责,导致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被违规领取,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华侨管理区原华兴办事处第六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余建新,不认真履行职责,导致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被违规领取,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华侨管理区侨兴街道办事处第三社区原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许志文,对抗组织审查,以补贴名义私分公款,挪用扶贫专项资金,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解除用人关系,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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