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7年元旦,《人民日报》《红旗》杂志发表社论《把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进行到底》。社论提出:1967年,“将是全国全面展开阶级斗争的一年”,“将是无产阶级联合其他革命群众,向党内一小撮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和社会上的牛鬼蛇神,展开总攻击的一年”。
在这种导向下,发生了使全国性动乱进一步升级的上海“一月夺权”事件。1967年1月6日,上海市32个造反派组织非法篡夺了上海市的党政大权。此后,在全国掀起一场由“造反派”夺取党和政府各级领导权的“一月革命”风暴。“文化大革命”由此进入所谓“全面夺权”的阶段,很快发展为“打倒一切”以至“全面内战”的严重局面。
“一月夺权”之后,上海成立了“上海人民公社”,北京也成立了“北京革命造反公社”“北京人民公社”等组织。2月23日,上海人民公社临时委员会改名为上海市革命委员会。此后,经夺权产生的各级政权和行政事业单位乃至企业的领导机构,均统一定名为革命委员会(以下简称革委会)。
经过20个月的社会大动乱和错综复杂的夺权斗争,全国(除台湾省外)29个省、市、自治区先后勉强成立了革委会。在此前后,各基层党政机关、学校、工厂、医院、人民公社、街道等,也都成立了革委会。革委会成立后,原来的党政领导机构从整体上不复存在。
革委会的成立在一定程度上结束了“文化大革命”前期的无政府状态,承担起组织工农业生产和社会管理的责任,对恢复某些日常工作、稳定社会秩序起了一定作用。但是,革委会是在“全面夺权”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其建立过程又是各派造反组织争权夺利的过程。革委会体制的弊端及其成分的严重不纯,加之它在各项工作中贯彻执行“左”的方针政策,给党和国家的各项事业继续造成很大损害。
这一时期,江青、康生直接控制了主管党的干部和组织工作的中央组织部,将中央组织部的原主要领导人先后关进监狱,对中央组织部实行了军管。组织、人事部门及全国许多地区和部门,由此遭到严重破坏。在“全面夺权”“踢开党委闹革命”“打倒一切”的错误口号下,全国陷入混乱之中,对党的各级干部、党委负责人、党员的批斗不断升级、扩大。
(连载来源:《中国共产党组织建设一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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