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德富
明末崇祯初年的某一天,歙县县衙大堂上跪着一个人。他叫许志吉,先朝内阁大学士许国(谥文穆)之孙,曾以大理寺属官之身,奉旨督办轰动江南的“黄山案”。数月之前,他还盘踞徽州府衙,令满城文武伏地叩拜;如今,却着一身囚服,跪在新科进士、歙县知县叶高标面前。
堂上的叶高标并不动怒,反而走下公堂,向囚服中的许志吉拱手一揖,温声问道:“老先生何至此?”
这一揖一问,成了晚明阉党乱政史上最耐人寻味的一幕。关于此案,明末清初史家谈迁在《枣林杂俎·智集》中,留下了一则极简短却极传神的记载——
歙县许志吉,故相文穆(国)之孙,廕历大理寺寺副。时籍富人吴养春家,奉旨召买黄山,遣工部主事吕下问,烦苛激变。志吉自请往,驻郡台,有司伏谒,通判姜三极名叱之。罗织巨家,不避戚党,徽人切齿。已事败即讯,歙令叶高标绳之前为伏谒者。志吉囚服跽,高标故下堂揖志吉曰:“老先生何至此?”每讯一事辄受朴,人以为快,竟论死。初志吉被黄山之命,其夕文穆墓坊自倒。(《枣林杂俎·智集》)
百余字,却藏着一段波谲云诡的官场旧事。要读懂这场审判,得从头说起。
时间回到天启六年(1626)。那时魏忠贤权倾朝野,阉党爪牙遍布天下。徽州歙县富户吴养春被人诬告“隐占黄山”,魏忠贤借机下令抄没其家、追赃助工——名义上是朝廷平价征购黄山,实则是明火执仗的劫掠。朝廷初派工部主事吕下问督办,此人苛政扰民、肆意索贿,把徽州百姓逼得走投无路,最终激起民变。知府石万程不忍生灵涂炭,又无力抗衡阉党,愤而弃官、削发归隐。徽州一地,眼看就要大乱。
民变既起,时任歙县知县倪元珙冒险奔走民间,徒步巡视,挥涕慰谕,好言安抚躁动的百姓,才勉强稳住乱局。其后他又以广西道御史身份上疏朝廷,为黄山冤狱中的百姓鸣冤,几经周折,推动此案重启核查。待到叶高标崇祯元年(1628)到任,他接手的,正是这平复未久、百废待举的残局。
吕下问被撤职后,许志吉却主动请缨。他本是歙县人、名臣之后,本该体恤乡梓,却甘愿充当阉党鹰犬。据《明史·魏忠贤传》,他在这桩案子里“株蔓残酷,荼毒乡里”;其官职,《枣林杂俎》记作大理寺寺副,《明史》作评事,方志又有寺正一说,品级略有出入,总之都是参预复审的大理寺属官。他一到徽州,便盘踞府衙、作威作福,出入前呼后拥,以钦差自居;地方官吏都得伏地谒拜,莫敢仰视。满城官员俯首,独有通判姜三极刚正不阿,当众厉声呵斥他的跋扈行径,成了这无边阴霾里唯一的亮色。
随后,许志吉大肆罗织罪名,构陷徽州世家巨族。他迎合阉党、邀功牟利,凡徽州殷实之家,几乎无人幸免;谁家稍有资财,便以“隐占”“抗捐”之名抄没,甚至牵连姻亲故旧。数月之间,多少人家破人亡、怨声载道,人人对他切齿,却迫于阉党淫威,敢怒而不敢言。徽州本是富庶之地,读书仕宦之家尤多,一时被抄没、被逮系者,相望于道。
天启七年(1627)八月,崇祯帝即位,大刀阔斧清算阉党。次年,新科进士叶高标受命出任歙县知县。此时黄山案余波未平、冤狱未雪、民心未安,阉党余势仍在地方盘踞。善后与清算的重担,就这样压在了初任七品知县的叶高标肩上。
叶高标是广东海丰县吉康都(今汕尾陆河县)人,以宽厚出名。主政歙县,他兴教劝学、扶掖寒士,方志记其“乐育成就如亲子弟,累科登庸”,待寒门士子如父兄之待子弟,悉心栽培,深得官民敬重。他到任后,并不急于动刑问罪,先重勘旧案、核实被抄之家,凡冤枉者为之申理,凡流亡者招之复业。一时之间,冤气稍平,民心渐安。时任礼部尚书黄士俊后来在《特赠太常寺少卿叶高标公传》中,称其处置黄山案余波“调济愉快”——所谓调济,既是对内安抚良民、休养生息,更是对外惩治奸邪、肃清流毒。待善后有了眉目,这位温厚知县,才把目光转向那仍在地方盘踞的阉党余孽,为首的,便是许志吉。
公堂之上,便是史料中那传神的一幕。
这一揖,耐人寻味。许志吉是先朝阁臣之孙、昔日命官,叶高标保留了对先祖名位的最后一分体面,不失君子风度;然尊卑倒置、荣辱翻转——昔日堂上受百官跪拜之人,如今跪在一位新科进士面前。这一揖一问,比任何呵斥都更诛心。不疾不徐,却字字如刀,观者无不称快。
而叶高标的手段不止于此。《枣林杂俎》记:“每讯一事辄受朴。”许志吉每招认一桩罪状、每核实一件冤案,叶高标便依律施以笞刑,严惩他祸害百姓之罪。依法依规,不徇私情,不避权贵,即便出身名门、祖上有功,依旧罪罚相当。堂上问案之声与刑杖起落此起彼伏,围观的百姓屏息凝神,大气也不敢出。徽州百姓听闻,无不拍手称快。
最终,叶高标梳理全部罪状、厘清所有冤情,依法判处许志吉死刑。这一判决,与崇祯二年(1629)钦定的阉党逆案判词完全吻合。明人《先拨志始》载其罪状:“谄附拥戴,矫旨派赃,附逆流毒,黄山一案,重辟何辞。”朝廷定性,坐实其罪,也印证叶高标量刑公允、审判得当——不是私人泄愤,而是顺国法、合民心的正义裁决。
谈迁在文末还记下一则异闻:许志吉接到督办黄山的任命当晚,祖父许国(文穆)的墓坊竟自行倒塌。这类因果谶纬之说,是明末笔记常见的笔法,未必当真,却足以见出时人对许志吉辱没门风、残害乡梓的憎恶之深。乡人相传,皆谓文穆公地下有灵,耻有此孙;这也在另一个侧面,印证了叶高标这一场惩奸,是顺应天道、契合民心的。许志吉伏法之日,徽州百姓奔走相告,如释重负。
黄山案结,徽州复安。这段公案也让后人看见一个完整的叶高标:对百姓,温厚体恤、兴学育才;对奸邪,铁面无私、毫不留情。宽以抚民、严以惩奸、刚柔相济、守正不阿——这,才是这位汕尾先贤真正的名臣底色。
对于汕尾、陆河的乡人来说,叶高标从来不是遥远的历史符号。于陆河乡人而言,读罢这一段公案,尤觉这位“吾乡先达”的形象愈显厚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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