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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诚实 依法统计 推进汕尾统计事业高质量发展
  • 2025-12-11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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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国贤

统计工作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工作,是宏观调控和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在新时代背景下,统计工作面临着技术革新、政策红利释放等机遇,也面临着数据质量、传统方式转型等挑战。全市各级统计机构要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国家和省统计局的精心指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下简称《统计法》),坚持以诚信为灵魂,以法治为准绳,以创新为动力,以服务为目标,加快推进统计事业高质量发展,为汕尾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实统计支撑。

一、筑牢诚信根基,开启统计法治新征程

诚信是统计工作的灵魂,是数据质量的生命线。全市统计工作者要按照国家统计报表制度,不断强化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诚信诚实、依法统计,努力谱写统计法治新篇章。一要强化思想建设,树立正确价值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真实可信、科学严谨的统计价值观。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诚信统计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以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发展负责的态度,确保每一个数据都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二要恪守职业操守,把牢数据质量关。始终坚守实事求是的原则,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对待每一个数据。在数据采集环节,深入基层一线,掌握第一手资料,确保源头数据真实可靠;在数据处理环节,严格遵循统计制度和标准,规范操作流程;在数据分析环节,以事实为依据,全面反映客观实际。三要厚实统计文化,营造良好统计氛围。在全市统计系统大力弘扬“敬业奉献、务实创新”的统计精神,通过教育培训、典型引领、制度约束等多种方式,使诚信诚实成为每一位统计工作者的职业荣耀和自觉追求。通过认真开展“9·20”中国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活动,增进社会各界对统计工作的理解与支持,营造“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良好氛围。

二、推进法治建设,构建统计法治新格局

法治是统计工作的根本保障。全市各级统计机构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新修改《统计法》,强化法治意识,推进统计法治建设,努力构建统计法治新格局。一要贯彻法治精神,完善防范机制。认真贯彻《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要求,不断提高统计工作者法治水平。完善防范和惩治机制,不断推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向纵深发展,从制度层面构建系统化、长效化的防治体系。二要严格统计执法,维护统计权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统计局的工作部署,积极鼓励全市统计工作者参加国家行政执法培训和考试,配强县级统计机构执法力量,常态化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对统计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新修改《统计法》进行查处,坚决打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维护统计法律权威。三要落实防惩责任,构建监督格局。新修改《统计法》要求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纳入依法行政、依法履职责任范围。全市各级统计机构要压实数据质量监管责任,建立健全统计数据核查和评审制度。持续推动统计监督与纪检监督、巡察监督、审计监督等相融合,构建防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大监督”格局。

三、深化改革创新,激发统计工作新动能

改革创新是统计工作发展的根本动力。面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全市各级统计机构要与时俱进,加快改革步伐,创新方法手段,不断提高统计的科学性和现代化水平。一要推进统计方法制度改革。按照国家和省统计局的部署要求,在制度创新、技术应用和监督体系完善上下功夫,努力构建符合汕尾实际的统计指标体系。二要加强现代信息技术应用。积极推进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统计工作中的应用,完善数据生产方式和流程,提高统计工作的智能化、高效化水平,推动统计工作提质增效。三要推动数据资源共享利用。建立健全统计信息共享机制,促进行政记录、社会大数据的共享和使用更加规范化、法治化。四要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大力推进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建设,确保全市“四上”企业在2025年底前全面建立电子统计台账。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配齐配强基层统计队伍力量,保障统计调查和各项普查经费投入。加大对各县(市、区)统计业务培训力度,不断增强基层统计工作者业务技能,确保源头数据真实准确。

四、提升服务效能,彰显统计工作新担当

统计工作的最终目的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全市统计工作者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增强统计服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满足社会各界日益增长的统计服务需求。一要强化决策服务,当好参谋助手。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加强对经济运行状况、重大政策实施效果、社会民生关切点的统计监测和深度分析。建立主要经济指标运行“周监测、月分析、季盘点”工作机制,密切跟踪监测全市经济运行情况,及时反映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打造“短、精、深”的统计产品,提高统计分析的前瞻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为宏观决策提供更具价值的咨询建议。二要强化公共服务,满足社会需求。积极推进统计资料公开,丰富统计数据发布内容和形式,及时发布权威统计信息。创新数据解读方式,运用可视化、通俗化手段,让复杂的数据更容易被公众理解和运用。三要强化为民服务,践行统计宗旨。始终坚持“为国统计、为民调查”的宗旨,主动适应人民群众对统计工作的新期待。针对社会公众关心的统计问题,要以深入浅出的方式做好解读和说明工作,编辑出版统计科普资料,帮助社会公众了解统计调查实施过程、统计数据质量保障机制等。认真开展社情民意调查,及时客观反映民情民意,架起政府与群众之间的沟通桥梁。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汕尾统计工作肩负着服务全市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使命。全市各级统计机构要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从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紧紧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百千万工程”和市委“1+2+9”工作安排,严格遵守统计法律法规,依法依规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权,认真做好统计调查工作和重大普查,以真实可信的统计数据服务汕尾高质量发展。

(作者系汕尾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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