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近日接受采访时表示,按照今年3月下发的《2022年检察机关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要点》,检察机关要通过案件办理保持扫黑除恶高压态势,深化重点行业领域整治,并做好涉黑恶犯罪案件财产认定和处置等方面工作。
最高检要求,要强化配合制约,挂牌督办一批重点案件,积极参与教育、医疗、金融放贷、市场流通新四大行业领域整治,结合追捕“漏网之鱼”、深化整治“沙霸”“矿霸”等自然资源领域黑恶犯罪、涉网络黑恶犯罪等专项行动,审查办理一批相关领域有影响力的案件。
最高检提出,要坚持法律标准,切实做到“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要准确把握黑恶犯罪本质和构成要件,区分涉黑和涉恶、恶势力与恶势力犯罪集团、恶势力犯罪与普通犯罪的界限,既要确保精准从严从重惩治黑恶犯罪,又要避免降低标准导致刑事追诉扩大化问题,特别是要严格把握“软暴力”作为黑恶犯罪手段的认定标准,避免“恶势力”口袋化倾向。同时,要审慎办理未成年人涉黑恶案件,加强对未成年人涉有组织犯罪案件的指导,加强催收非法债务罪的适用、研究和指导工作。
最高检要求,对于公安机关查封、扣押、冻结、处置涉案财物等活动,要加强逮捕和起诉环节的审查制约,严格区分违法所得与合法财产、本人财产与其家属的财产,维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财产权益,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并且,要加强对涉财产强制性侦查措施的监督和对涉案财产审查甄别,加大“黑财”执行监督力度和涉黑洗钱犯罪办理力度。
在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方面,最高检提出,在履行好刑事执行监督职能、配合做好刑释人员教育帮扶的同时,要探索建立本地区黑恶犯罪刑释人员档案资料库,在日常线索梳理和案件办理中,注意对照核实审查,有效防范、制止相关人员和组织“死灰复燃”“东山再起”。
据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