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日报讯 (本报记者 文/图)近日,有市民向记者反映,在海丰县城二环路、三环路以及红城大道路段,有不少摩电驾乘人员仍因侥幸心理或习惯问题未按规定佩戴头盔,这种违法行为直接威胁生命安全,希望有关部门持续开展“摩电”违法行为整治行动。
记者深入海丰县城进行实地走访,在二环路、三环路以及红城大道路段,发现部分摩电驾乘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依旧淡薄,违法行为令人担忧。在二环路,记者看到有摩电驾乘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就堂而皇之地行驶在路上,头盔却挂在车尾处。安全头盔作为保障骑行者安全的关键装备,在关键时刻能有效减轻头部受到的冲击力,降低伤亡风险。但这些驾乘人员却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置于危险境地,一旦发生意外,后果不堪设想。
在三环路和红城大道路段,情况同样不容乐观。部分摩电驾乘人员依旧我行我素,未将交通安全法规放在心上,未佩戴安全头盔行为屡见不鲜。
市民邓先生说:“对于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来说,安全头盔就相当于汽车上的安全带,是人遇到危险后的一道安全防线。在意外发生的瞬间,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能够最大程度地保护我们的头部,是对生命最大的保障。” 同时,他还呼吁广大市民朋友:“为了保护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驾乘摩托车、电动车时一定要佩戴安全头盔,这不仅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家庭和社会负责。我们每个人都应该自觉维护文明城市形象,从自身做起,遵守交通规则。”
市民林先先则说,有关部门仍需持续开展“摩电”未佩戴安全头盔专项整治行动,坚持刚性执法与柔性宣传双向发力,切实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守护群众出行安全。

图为多名摩电驾乘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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