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日报讯 (记者 彭子珍)近日,汕尾仲裁委通过“线上调解室”又成功化解了一起合同纠纷,不仅将当事人之间的对抗转化为对话,最终达成双方认可的调解方案,为当事人节省了诉讼费用,获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4月30日,汕尾仲裁委仲裁秘书接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一名86岁老人来电,因与海丰一家培训机构发生合同纠纷,要求退还培训费1464元。老人执意要从哈尔滨市只身前来汕尾仲裁,讨回培训费,并扬言自己宁愿付出机票食宿5000元也要来汕尾现场追讨培训费。调解员立即肯定了老人对诚信的执着和坚守,并提醒他待调解员了解情况后再作决定。调解员根据老人提供情况立刻联系被申请人海丰县某某培训机构法人郭某,建立微信调解交流群组织调解,从交流中得知双方纠纷焦点一致后,调解员平和坚定地要求被申请人立即依法退还培训费1464元,法人郭某答应退款,当天下午签订调解协议。一场纠纷顺利和解。老人原计划跨省千里追回1464元培训费,看似老人意气用事,其实承载着他对诚信公平的深切期待,调解员秉承“小案无小事、小案不小办”的原则,成功化解这宗千里仲裁追讨案,不仅为老人节省费用,又避免高龄老人外出健康风险。和解成功后,86岁老人对调解员感慨地说:“将几乎不可能的事办成,实是难能可贵、实属不易!”
据了解,自去年以来,汕尾仲裁委设立网络“线上调解室”,以线上方式立足汕尾,面向全国,将“仲裁+调解”模式与调解技巧有机结合,他(她)们注重语言表达的精准性,确保法律概念清晰传达,同时用温柔委婉而又自信坚定的语言艺术掌控整个调解氛围,鼓励、引导纠纷双方签约确认调解协议;矛盾纠纷和解被赋予了另一种“别致而柔性”的方式,将柔性细致的沟通语言融入纠纷化解的全过程,从而使一宗宗纠纷在“线上调解室”和解,一份份调解书从汕尾仲裁委寄出。据介绍,接下来,汕尾仲裁委将继续深化调解语言研究,探索更高效的沟通调解模式,做好仲裁调解这篇文章,努力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汕尾仲裁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