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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7日起汕尾市启用交通违法举报平台 邀您共建平安出行环境
  • 2026-07-22 0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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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日报讯 (记者 梁水良) 为进一步整治道路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引导交通参与者文明出行,切实维护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汕尾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发布通告,决定自2026年7月27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正式启用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平台。

据悉,该平台受理范围覆盖汕尾全市道路及高速公路,重点针对11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征集线索,包括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以及在城市快速路或高速公路上逆行、违法占用应急车道、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

为确保举报线索的真实性与有效性,公安交管部门明确了证据提交标准。举报人提交的照片不少于3张,视频时长需控制在5至20秒。报送素材必须为原始资料,严禁修图、剪辑或翻拍。影像资料须清晰完整呈现车辆号牌、车身外观、违法地点、道路标志标线及违法全过程,画面模糊或经过修改编辑的不予采信。

在举报渠道方面,市民可选择两种方式提交线索。一是通过微信小程序“汕尾交通违法随手拍”进行举报;二是将证据材料连同本人身份信息、联系电话,按违法发生地辖区发送至指定举报邮箱。目前,海丰、陆丰、陆河、市城区、红海湾及各高速公路路段均已公布专用举报邮箱。

公安交管部门特别提醒,本次举报实行实名认证制度,严禁驾驶人行车途中拍摄取证,由此引发的安全隐患或交通事故将由举报人自行承担责任。举报人应实事求是,严禁虚假举报、恶意诬告或借机索要财物,屡次提交不实线索者将被纳入黑名单,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值得注意的是,本次举报活动属于社会公益监督,查证属实后将依法对违法当事人进行处罚,但不设置现金奖励。对于证据不合格、重复举报或超出受理范围的线索,相关部门将予以驳回。

公安交管部门呼吁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积极行使监督权,共同营造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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