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近日,汕尾市纪委监委通报了6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一、市城区东涌镇洪流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林义靓在危房改造工作中弄虚作假和优亲厚友等问题。2014年,洪流村委会用其他村民的房屋照片填报村民陈某某的危房改造档案,弄虚作假帮助尚未进行危房改造的陈某某通过危房改造项目的验收;2016年,林义靓在危房改造工作中优亲厚友,致使其不符合申领条件的胞兄违规领取危房改造资金2万元。林义靓还存在其它违纪问题。2020年4月,林义靓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海丰县梅陇镇东联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施培健等人索取危房改造户钱财问题。2011年,施培健及东联村党支部副书记卓廉梅,党支部委员、村委会委员施细仲未经村“两委”干部会议研究,将卓某某等6人列为危房改造申报对象,并共同向卓某某等6人索取钱财共32500元。2020年6月,施培健、卓廉梅、施细仲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三、海丰县赤坑镇下兰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余创乐在五保供养申报工作中失职失责、挪用扶贫特定款物等问题。2008年至2011年,下兰村委会在未经村民会议进行民主评议的情况下,将该村5户6人违规上报为五保供养对象,致使五保供养资金共129870元被违规领取;2012年,该村委会挪用应当发给农户的种苗补贴款共11万元用于其他开支;余创乐兼任村民小组长的下兰村民小组挪用修路扶贫资金共13万用于其他开支。余创乐还存在其它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6月,余创乐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四、陆丰市湖东镇樟田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黄标雄危房改造审核把关不严、非法多领种粮补贴款问题。在2011年度、2012年度和2015年度危房改造工作中,黄标雄审核把关不严,致使多名不符合条件的村民被确定为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甚至出现同一户籍家庭成员重复申报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情况,导致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共计7.5万元被违规领取。2009年至2015年,黄标雄利用职务便利,分别以其本人及亲属的名义多报种粮面积,多领种粮补贴款33416元,涉嫌贪污罪。黄标雄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2020年5月,黄标雄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陆丰市湖东镇南田村第一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陈水深在危房改造工作中弄虚作假、将扶贫资金挪作他用问题。2013年至2015年,陈水深在明知多户村民不符合危房改造申报条件或验收要求的情况下,弄虚作假,为不符合条件的村民申报危房改造资金并帮助其通过验收,致使危房改造款共18万元被违规领取;2016年5月,陈水深主持召开“两委”干部和村民代表会议,决定收回已发放给危房改造户的住房改建扶贫专款共29.5万元,并挪用该款用于建设南田村第二文化广场,涉嫌挪用特定款物罪。2020年8月,陈水深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陆河县河口镇云峰村党总支部委员、村委会委员何子良等人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2014年底,云峰村党总支部委员、村委会委员何子良、朱小林,村委会委员曾星理等3人,在协助开展危房改造对象调查摸底和资格审核工作中,明知自家不符合危房改造条件,仍各自以亲人的名义违规申请2015年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分别骗取危房改造补助款1.5万元,涉嫌贪污犯罪。2020年7月,何子良、朱小林、曾星理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