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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海丰县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2019-12-23 15:13
  • 来源: 南粤清风网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9年3月6日至5月6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对海丰县进行了巡视。2019年8月11日,省委巡视组向海丰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抓好巡视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一)迅速传达学习,深化思想认识。省委巡视组巡视海丰县情况反馈会议后,县委于8月中旬先后召开县委书记专题会议、县委常委会(扩大)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省委书记李希同志在听取十二届省委第四轮巡视综合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统一县委班子成员的思想,凝聚抓好巡视整改的共识。8月下旬,县委召开全县推进巡视整改工作动员大会,组织动员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统一思想认识,铁定决心、坚定信心,担当作为、狠抓落实,以更大的力度、更严的要求、更高的标准,扎扎实实做好巡视整改落实工作。同时,召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暨落实省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和提出的工作要求,深入查摆存在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巡视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

(二)及时成立机构,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高位推动巡视整改工作。下设由县委副书记担任主任的整改落实工作办公室,设立联络、综合、督查、宣传四个工作组,负责组织协调、跟踪调度、督查督办、会议材料、情况综合、台账报送和宣传等工作。同步成立由县委书记任组长的选人用人专项工作整改落实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改工作的领导。各镇(场、开发区)党委、县委各部委办和县直各单位党组(党委),也及时相应成立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层层压实责任、级级落实整改,形成了上下联动、协同作战的整改落实体系,为做好全县巡视整改工作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障和组织保证。

(三)精心制定方案,细化目标任务。研究制定了中共海丰县委《关于省委第一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安排的意见》,明确了总体要求、整改步骤,细化了整改任务。8月下旬召开县委常委会(扩大)会议,研究制定县委《关于落实省委第一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方案》,对省委巡视组巡视海丰反馈的问题意见和汕尾市委方案中涉及海丰的问题,进一步细化整改台账,逐一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精心制定落实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时间表、路线图,确保整改工作有目标、有步骤,整改任务具体到事、落实到人,确保巡视整改任务一项不漏、整改责任全面落实。

(四)靶向施策发力,实化整改措施。紧紧抓住“改”这个关键,主动认领、照单全收整改任务,对能够在短期内解决的,不等不拖、立行立改;对需要一段时间解决的,明确步骤时限,压茬推进、严肃整改;对需要长期、持续推进的,要求提前向县委说明原因,列出具体整改计划,持之以恒抓下去,滴水穿石、久久为功。同时,把巡视整改落实情况列为督查重要内容,列为县委巡察的重点,列为县纪委监委和县委组织部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推动整改工作落细落小落实。

二、瞄准盯住反馈问题,逐条逐项真改实改,巡视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针对省委第一巡视组反馈的三个方面问题,县委认真梳理,形成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逐条逐项开展整改、挂图作战、对账销号,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第一方面问题,党委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存在差距

(一)关于“党委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到位”问题

1.针对“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聚焦不够”问题

一是坚持把学习贯彻工作作为头等大事和首要政治任务。①坚持在县委班子中落实“第一议题”制度。8月中旬以来,召开了县委常委会(扩大)会议8场、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8场,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及时跟进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②坚持领导带学领学督学。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持续深入推进县四套班子领导成员带学督学活动,广泛开展宣传宣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持续深入学习,真正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③开展全方位、立体式宣传。征订了《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摘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等共6万多册书籍;扎实开展学习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网站“六进”活动,多渠道、立体式推动学习贯彻工作走进千家万户,做到家喻户晓。④强化专项整治。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针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等问题,研究制定实施《关于整治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中存在问题的专项工作方案》,在边学习边调研边检视边整改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政治巡察、专项督查、政务整治,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持续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海丰落地生根、结出丰硕成果。二是深化调查研究。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聚焦增强抢抓发展机遇主动意识,破解土地、人才、营商环境等发展瓶颈,加大引导扶持传统特色产业转型升级力度的问题,就加快“融湾强带”、推进乡村振兴、城乡融合发展、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优化营商环境、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以及促进公平服装、可塘珠宝、梅陇金银首饰等特色产业转型升级9个专题,制定调研方案,落实7名县党政领导负责,牵头相关部委办和相关单位针对存在问题,进行深入细致的调研,形成推动海丰老区振兴发展、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思路和具体举措。三是加大对“新发展理念”的学习培训、教育宣传力度。①制定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将“新发展理念”纳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列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和重要议题,列入县委党校干部培训班主体班次、镇级党校干部培训的常设课程,切实做到学习贯彻常态化制度化。②营造贯彻新发展理念浓厚氛围。制定印发了《关于认真组织做好“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宣讲工作的通知》,发放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书籍,形成学习贯彻新发展理念的宣讲宣传强大氛围。8月中旬以来,宣传部门共组织主题宣讲71场次,县电视台播放宣传标语421条次,“海丰宣传”微信平台推送相关内容157篇,海丰报刊登相关文章26篇。③加强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组织召开了“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专题调研座谈会,并形成调研报告,进一步明确加强高素质专业化队伍建设工作的目标任务和工作思路;结合海丰实际,对照《汕尾市“红海扬帆”人才计划》,制定《海丰“海纳英才”人才计划》,加快我县人才引进和培养,为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四是全力推进生态科技城建设。①积极协调上级相关部门,尽快落实用地指标,目前已获批76公顷。②全面加快土地征收及基础设施建设,约200万平方米已完成征收并交地建设,约137万平方米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已完成地上物补偿清表并开展招标等前期工作。③继续加大对生态科技城41个项目专人挂钩跟踪力度,推行“一站式、保姆式”服务,推动项目加快建设进度、企业早日试产投产。④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进一步强化与对口帮扶地区、单位的联合招商,积极承接其产业转移。今年以来,共新引进项目12个。⑤持续开展“暖企行动”,进一步制订完善县党政领导挂钩联系生态科技城入园项目制度,高位推进、有效解决企业建设和生产经营中碰到的各种问题和困难。⑥支持企业创新创业发展,在《海丰县关于推进科技创新的奖励办法》的基础上,制定出台支持企业创新创业措施和办法,多措并举营造园区鼓励支持企业创新创业的良好氛围。

2.针对“一些领导干部干事创业劲头不足”问题

一是县委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检视问题,示范带动全县各级党员干部提振精神、鼓足干劲。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聚焦新时代新要求新任务,紧扣工作实际和岗位职责,带头检视问题、落实整改,以自我革命的精神,影响带动全县各级党政和广大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奋发进取,聚力推进新时代老区振兴发展。9月中旬以来,县委领导班子检视问题21条、制定整改措施42条,县委常委共检视问题223条、制定整改措施333条;10月中下旬,县委书记邱晋雄同志带头作题为“传承红色基因、坚守初心使命,奋力开创新时代海丰老区改革发展稳定新局面”专题党课,全县正股级以上共1000多名党员干部参加,教育引导全县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党性、改进作风;在县委的示范带动下,各级党委(党组)书记通过组织讲党课,加强对党员干部的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和先进典型教育,推动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大力传承弘扬革命精神,用红色基因凝心铸魂,进一步唤醒和激发全县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精气神。二是强化教育引导。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等作为县委党校干部培训班主体班次、镇级党校干部培训的常设课程,专门开设“如何激励干部担当”等专题讨论课,形成讲担当、讲创业、讲干事的浓烈氛围。同时,把“能否发挥担当精神”“是否存在干事创业劲头不足”列入2019年全县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重点内容,推动全县各级党政和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提振信心斗志。三是严肃查处不担当不作为干部。印发《关于开展整治干事创业精气神不够,患得患失,不担当不作为,斗争精神不强等问题专项工作的通知》,严肃查处不担当、不作为等行为。对检查出来的不担当不作为干部严肃进行处理。四是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建立完善责任清单制度,针对领导干部在落实党中央关于污染防治、扫黑除恶、脱贫攻坚等重大决策部署,推进市、县重点建设项目中,懒政庸政、敷衍搪塞、不作为虚作为、出工不出力等问题,进一步加大问责力度,并对典型问题和案件进行通报曝光。9月以来,全县共有22名党员干部被“政务整治、正风肃纪”曝光台曝光。五是推动落实容错纠错机制。坚决落实容错纠错机制,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切实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进一步深化运用监督执纪 “七个看”工作法和问责“六字诀”,强化具体问题的分析研判,防止问责泛化滥化,最大限度激发干部积极性,营造良好的干事创业氛围。

(二)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扎实”问题

1.针对“各成员单位责任不够明晰,对管辖范围内情况掌握不深不细”问题

制定印发《关于明确各相关职能部门工作职责 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通知》,召开意识形态联席会、分析研判会等,进一步深化巩固工作成果。深入实施“意识形态安全网格化工程”,开展县镇村三级意识形态工作示范点建设,形成意识形态工作“一张网”。

2.针对“管控不到位,网络意识形态安全风险突出”问题

立足抓早抓小、防范在先,组织召开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组织学习意识形态相关内容,压紧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教育各级党政和广大党员干部强化意识形态安全意识;加强网络意识形态管控,积极主动做好正面宣传和相关管控工作。

(三)关于“精准脱贫工作还有差距”问题

1.针对“职能部门监管缺位”问题

一是进一步加大人员查处力度。对在城乡特困对象医疗救助工作审批中违规的相关人员,予以立案查处。二是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建立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清单,压实压紧、实化细化成员单位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的脱贫攻坚工作格局;全面落实《关于进一步压实责任加大惩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力度的方案》,对扶贫领域各项工作、各个环节中的具体责任进行再分解、再细化,凝聚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协同作战的强大合力。三是加大“回头看”及政策兜底保障力度。进一步压实各镇(场)、县直各单位和各村、驻村工作组属地、帮扶责任,细化措施、高效推进,全面落实“回头看”各项工作要求,彻底摸清稳定脱贫户数、不稳定脱贫户数、未脱贫户数和贫困村出列达标情况,做到心中有数,确保扶贫保障措施全面落实到位。四是落实一对一挂钩帮扶、逐户销号制度。聚焦全县剩下398户贫困户、266户危房户的薄弱环节,按照“一人一户”要求,落实398名县科级以上干部进行结对帮扶,实行包户销号,做到不脱贫不脱钩、不完成帮扶任务不收兵。五是实行医疗救助“一站式”办理。通过开展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和零星报销工作暨医疗救助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业务人员的水平和能力。同时,整合各镇(场)业务人才资源,印制新版业务表格,制定完善审批程序,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提升审批透明度。

2.针对“一些扶贫项目效益不明显”问题

一是充分发挥海龙投资大厦资产效益。7月中旬,海龙投资大厦已经海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挂牌出租,至现入驻企业已有12家。二是全力推进红色旅游公寓建设进度。10月中旬,已落实专项配套资金,目前,建设项目已经封顶,进入室内装修阶段,并同步启动招商。三是加快发挥深圳龙岗(海丰)扶贫产业园效益。已协调理顺产业园建设中存在的遗留问题。目前,正在按程序挂网租赁,争取近期发挥租赁效益。

3.针对“基层腐败问题多发”问题

一是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充分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畅通来电、来信、来访、网络举报“四位一体”信访举报绿色通道,广泛收集、认真受理扶贫领域的举报投诉,建立完善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台账,实行每月报送制度。今年来,县纪委监委受理扶贫领域问题线索59件。二是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通过领导包案、异地交叉抽查复核等多种方式,对扶贫领域线索优先查处、快查快结。今年来,县纪委监委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立案审查23件,结案3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5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人。三是发挥巡察利剑作用。稳步开展村级巡察,将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作为巡察的重点内容,着力发现和推动整治基层腐败问题。今年以来,县委巡察共移交扶贫领域问题线索27条。四是加大通报曝光力度。通过新闻网络、简报通报、“政务整治、正风肃纪”曝光台等载体平台,及时将查处的扶贫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件通报曝光到村(社区),切实增强警示教育作用。

(四)关于“污染防治工作推进乏力”问题

1.针对“整改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不力”问题

迅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三个中心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滞后整改落实方案,进一步明确整改目标任务,落实整改责任单位,明确整改完成时限。目前,已完成三个中心镇污水处理厂厂区建设工程及各项设备安装,建设管网33.7公里,并通过项目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环保验收。同时,专门研究制定实施《海丰县环境保护考核办法》,进一步压实县镇村三级主体责任,落实职能部门监督管理责任,强化督促检查,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推动环保工作的良好格局。

2.针对“村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缓慢”问题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的专门工作小组,统筹负责推进镇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二是全力推进建设。目前,全县621个村级污水处理设施已有122个完成建设,其中40个已投入运行;黄羌镇、黄羌林场、平东镇、陶河镇等4个镇(场)的污水处理厂已动工建设。三是实行挂图作战。派出两个专项工作督导小组,对全县镇、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行督导;各镇(场)同步成立专班、加强管理,制订时间表和任务图,通过挂图作战、重点指导,全面推进村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

3.针对“河道污染严重,重点流域整治不力”问题

一是全面开展县区流域畜禽污染源整治。投入清拆资金1900万元,多场次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共拆除清理违法养殖场221家、面积约5.7万平方米;拆除涉河违章建筑86处99间、面积约1.14万平方米,清理河道垃圾物81处。二是全面开展农业种植面源污染治理。在全县实施测土配方施肥、化肥减量增效工程,积极推广使用高效低毒农药,目前,已在城东、可塘、赤坑、陶河、联安、梅陇、梅陇农场等镇(场)推行上述工程项目,治理面积达到10.2万亩。三是全面加快全县镇、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公平、可塘、梅陇三个中心镇污水处理厂厂区建设工程及各项设备安装已全面完成,已完成管网铺设33.7公里;黄羌镇、黄羌林场、平东镇、陶河镇等4个镇的污水处理厂已动工建设;621个村级污水处理设施已有122个完成建设,其中40个已投入运行。四是着力整治黄江河流域污染问题。①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任第一副组长的海丰县黄江河流域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由分管环保工作的副县长任主任的黄江河综合整治办公室,切实加强组织领导。②制定完善方案。制定、印发了《海丰县黄江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减排达标方案》和《2019年黄江河海丰西闸国考断面水质达标攻坚方案》,以及《黄江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挂图作战安排》等方案,为系统推进黄江河水污染防治提供针对性的整治对策和措施。③落实包干责任制。在实施黄江河支流清淤工程方面,落实县党政班子成员及和流域所在镇党政班子成员包干负责制。在全面推进河长制方面,由县长担任黄江河流县级河长,并分级分段设立镇级、村级河长,切实将管理责任包干到具体人,确保一级抓一级、级级抓落实。在清拆违规养殖场方面,落实分管环保和农口的副县长及黄江河流域所在镇的党政班子成员负责包干,限期对黄江河流域两岸违法养殖场进行清拆取缔。④坚决开展黄江河流域“散乱污”专项整治。关停取缔黄江河流域沿岸小、散、乱、污企业18家,并加强对流域涉水重点排污企业日常监管,确保全面、稳定达标排放。⑤全力实施一系列治理工程。启动黄江河支流清淤工程,对黄江河流域内12条支流进行清淤,共清淤物59万立方米,实现清淤河长约33公里;委托第三方落实河流常态化保洁(包括为期4年的管理)工作;在竹仔坑水库、召贡水、笏雅村等5条支流进行水质一体化净化(服务)项目建设;在黄江河中闸至西闸段河道两边各15公里,实施建设生态浮岛项目;在黄江河干、支流安装28个监测点实施24小时动态监控,进一步强化源头治污,县城地区和公平镇区分步实施雨污分流整治,采用PPP模式加快县城第二污水处理厂的建设;扩建了公平镇污水管网5.8公里,完善黄江河两岸生活污水和工业污水收集、处理。目前,黄江河水质已从V类向Ⅲ类以上标准转变,并实现持续稳定达标。

(五)关于“扫黑除恶责任亟待压实”问题

1.针对“对郑海田黑社会性质组织主要犯罪嫌疑人追逃、深挖余罪力度不够”问题

一是继续加强办案力量。在省、市公安部门充实办案警力的基础上,县公安局增加含1名副局长在内的11名警力,全力参与、全程协同省市推进案件侦办工作,进一步加大审讯、追逃、深挖力度。同时,提高举报悬赏金额,强化断财打网工作。今年来,新增查封场所4所,刑拘公职人员5人,留置公职人员2人。二是继续加强追逃缉捕。充分利用高新技术力量,强化排查布控,制定印发《关于开展对农场等偏僻部位清查的紧急通知》,加大追逃宣传力度,充实追逃专班力量,提高举报悬赏金额,落细落实各种追逃措施。三是继续加强协同作战能力。组织召开县纪委监委与县公安局协调机制会议,研究制定《关于落实省纪委监委与公安厅协同办案联合督导反馈意见整改的方案》,进一步强化审讯、外调、资产调查和挖伞破网等取证工作,彻底查清全部犯罪事实,深挖背后的“保护伞”和“关系网”,依法从严打击处理。目前,市、县两级纪委监委联合成立的查处“8·22”涉黑集团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专案组,已对涉案人员立案审查调查,依法依规处理。四是继续加强规范行业管理。将“8·22”专案涉及垄断的液化石油气行业列为重点整治行业,由县相关职能部门作为业主单位组织实施液化石油气特许经营权项目进行招投标。

2.针对“部分乡镇党委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工作不紧不实”问题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党中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的工作部署要求,增强使命担当,研究制定整改省委巡视反馈扫黑除恶方面问题的具体措施。二是压实压细责任。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压实县领导督导挂驻镇(场)和分管行业单位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责任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压实镇(场)和行业主管部门主体责任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纵深开展的通知》等文件,落实县委领导班子成员联系督导所挂驻镇(场)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严格落实各地党政一把手和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责任,不断健全领导组织机制。三是完善规范工作方案。把落实问题整改作为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问题检视和整改落实的重要内容,认真对照检查,结合本地区实际,重新研究完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及思路举措。四是强化专项督查问责。对3宗涉黑社会性质组织和6宗涉恶势力犯罪集团进行倒查,严肃追究有关单位有案不报、纵容包庇的责任;印发《关于整治黄赌毒和黑恶势力听之任之、失职失责,甚至包庇纵容、充当“保护伞”问题的分工方案》,进一步加大追责问责力度,严查涉黑恶违法犯罪背后腐败和“保护伞”。自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共约谈相关责任人29人,问责处理25人。五是加强基层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研究制定实施《2019年村(社区)“两委”干部培训工作方案》,进一步教育引导基层党员干部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法律法规意识,提升能力水平,自觉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效打击“黄赌毒”等违法行为。

3.针对“县各成员单位对线索深挖排查力度不足”问题

一是加大业务培训力度。组织举办专题业务培训班,学习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文件,采取以案释法的方式,进一步提高成员单位和办案部门研判涉黑涉恶线索、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加大线索核查力度。在落实“一月一研判”工作制度、“一线索一负责人”制度的基础上,成立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研判小组,落实每周一次线索研判会,集中研判线索,严格把握区分涉黑涉恶问题线索。三是加大案件办理力度。8月上旬以来,共抓获涉黑涉恶嫌疑人105人、刑拘105人;立12类涉黑涉恶案件26宗;破涉黑涉恶案件31宗。四是加大打伞破网力度。今年以来,共立涉黑恶腐败及“保护伞”案件21件2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8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5人,问责工作不力等失职失责5人。

第二方面问题,基层党建存在诸多盲区,选人用人把关不严

(一)关于“县直机关党的组织功能弱化”问题

一是压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压实各级党委(党组)书记抓党建主体责任,继续坚持县委常委会每月至少听取一至两名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汇报,抓实抓好全县年度党组(党委)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工作,不断增强各级党委(党组)书记抓党建主业主责意识。二是加强教育培训。将《中国共产党党内关怀帮扶办法》《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等相关党内法规,以及农村议事规范、党员管理工作纳入县镇党校党员干部培训重点内容。10月上旬,对全县1400多名村(社区)“两委”干部分批分期开展了集中轮训。三是开展集中治理。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研究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党组工作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突出问题集中治理工作的通知》,在县直各单位党组(党委)开展集中治理工作。四是规范制度建设。制定印发了《海丰县“三会一课”主题内容指引》,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增强党内组织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严肃性,切实提高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和战斗力。五是强化督促指导。制定印发了《中共海丰县委组织部联系挂点基层党建工作方案》,共派出4个指导组,每月到基层党组织挂点不少于3天,强化对基层党建工作开展情况的指导督促。同时,充分发挥督促指导“指挥棒”作用,督促各级党组织积极采取有效举措,确保《海丰县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关于“基层党组织违规发展党员”问题

一是坚持立行立改,迅速开展核查处置。对排查出来的不符合发展党员程序的相关人员依法依规进行处置。对涉及违规发展党员问题的22个党组织、10名党支部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二是建章立制,不断规范发展党员制度。制定印发了《海丰县关于做好2019年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引导各级党组织做好相关群体、领域发展党员工作,不断提升党员队伍质量。三是强化培训,持续提升发展党员工作水平。将《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以及做新时代合格共产党员相关要求列为各级组工干部培训班培训课程,同时纳入各级党校的培训课程。

(三)关于“有的单位执行纪律处分决定不严肃”问题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迅速开展专项排查处理。制定印发《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问责或处分后年度考核评定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对2013年1月以来全县受到问责或处分后年度考核评定情况进行专项排查,严格对照相关规定对排查发现的11名人员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对执行纪律处分决定不严肃的相关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和责任人进行了约谈。二是深入自查自纠,严肃执行纪律。组织开展2013-2018年度自办案件质量检查工作,对自查出来的部分案件纪律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10月中旬,召开“全县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整改推进会”,对检查发现的纪律处分决定执行不严肃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以会代训”对纪律处分决定执行业务进行专题辅导,确保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到位。三是严格档案管理,建立长效机制。制定印发了《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回头看”工作方案》《关于做好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全面深入开展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回头看”。目前,全县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已基本完成,共收到各单位移交归档材料1129份。同时,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干部人事档案查借阅工作规定>的通知》等文件,建立健全从严管理档案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了干部人事档案的管理和利用工作。四是加强学习培训,提升业务水平。制定印发了《关于在镇级党校中举办“四个条例”专题培训班的通知》,强化对《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培训,进一步增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贯彻执行“四个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四)关于“‘带病提拔’时有发生”问题

一是迅速开展倒查工作。已完成相关人员选拔任用程序的倒查工作,并依法依规作出处理。二是举一反三,全面开展排查清查。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2018年度“带病提拔”干部选拔任用过程集中倒查工作的通知》,在全县开展“带病提拔”干部全面排查工作。三是健全机制,严把选人用人关口。坚持好干部标准,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把握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严格执行“凡提四必”,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

(五)关于“选人用人政策法规执行不严”问题

1.针对“乡镇党政正职调整过于频繁”问题

一是切实增强政策法规学习的主动性。先后两次在县委常委会上组织学习贯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政策法规,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深化政策理解,推动县委选人用人工作水平有效提高。二是切实增强干部选配的计划性。严格落实乡镇党政正职在同一岗位应任满一届的相关规定。全面梳理汇总全县各镇党政正职任职情况,形成镇党政正职干部任职情况统计表,强化镇领导干部配备统筹谋划,提高干部选拔任用的计划性,保持镇党政正职任职稳定。

2.针对“机关事业单位违规进人清理不彻底”问题

8月下旬,召开县委书记专题会议,就机关事业单位违规进人清理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制定专项整改方案。9月上旬,成立海丰县机关事业单位违规进人清理不彻底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印发《海丰县机关事业单位违规进人清理不彻底的整改方案》,明确时间节点,落实整改措施,有序有力开展整改落实工作。目前,对照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海丰县《关于做好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规定,对涉及的相关人员进行全面调查核实,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对未按程序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的相关人员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对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及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约谈。

3.针对“县直单位和乡镇工勤人员超编严重”问题

一是强化领导,压实责任。成立海丰县县直单位和乡镇工勤人员超编严重以及上一轮省委巡视反馈乡镇超编问题严重整改不彻底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县直单位和乡镇工勤人员超编严重以及上一轮省委巡视反馈乡镇超编问题严重整改不彻底的整改方案》,有力推动落实各项整改措施。二是全面清查,从严核实。对县直机关和乡镇机关工勤人员情况进行再次的清查核实,由相关职能部门对县直、乡镇机关单位自报情况逐一进行重新审核、认定,并分类造册,全面摸清超编情况。三是制定方案,落实分流。研究制定《关于县直机关和乡镇机关人员超编分流方案》,提出明确要求,根据实际分门别类,作出具体安排,确保超编人员分流工作有序开展。

第三方面问题,履行“两个责任”不到位,重点领域问题多发

(一)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存在差距”问题

1.针对“2018年以来有多名县领导和下一级党组织‘一把手’因涉嫌违纪违法被立案审查”问题

一是县委带头履行主体责任。坚持把管党治党责任扛在肩上,以上率下,把严的要求贯彻到管党治党全过程。县委书记邱晋雄同志主动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带动、促进各级党委(党组)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今年3月以来,县委书记、县纪委书记约谈下级党组织“一把手”282人(次)。同时,县委领导班子带头学习《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诫勉的实施细则》,充分运用提醒、函询、诫勉“三书”预警,加强领导干部“八小时外”的监督。二是层层压实主体责任。压实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督促各地各单位按照《关于进一步抓好领导干部落实主体责任开展谈话提醒工作的通知》做好谈话提醒工作。9月中旬,通过短信平台专门向全县副科级单位的党组织一把手发送提醒短信108条,对开展谈话提醒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三是切实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在开展巡察工作过程中,将各级党组织“一把手”作为巡察重点对象,就其表现作出综合评估,并提出加强教育管理监督的工作措施和组织处理建议。建立并动态更新同级党委管理的党组织“一把手”廉政档案,加强对“一把手”的纪律监督。对新提任的党组织“一把手”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发出书面提醒函,加强教育提醒。今年以来,共对新任党政“一把手”发出书面提醒函19人19份。四是落实“以案促改”工作。落实警示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度,对领导班子成员发生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单位,由该单位班子“一把手”主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对照检查、深入剖析,实现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以身边事警示身边人的良好效果。

2.针对“县委对省委上轮巡视反馈指出的乡镇人员超编严重、干部轮岗交流力度不够等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

一是强化领导,扎实开展上轮巡视“回头看”工作。围绕上轮省委第十二巡视组巡视海丰反馈的5个方面问题,进行了全面彻底的清理倒查,进一步落实整改。特别是成立县委落实省委上轮巡视整改不彻底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三个专项整改小组,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职位岗位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干部交流轮岗以及空缺职位干部配备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对相关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整改落实。二是加强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推进控编、消化工作。贯彻执行《海丰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实施意见》,健全和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表、数据库,不再核定县直单位及乡镇机关工勤编制。同时,认真执行编制部门核定后勤服务人员数,实行人员聘用、合同管理、政府购买服务的用人制度,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补充人员事前用编用岗核准程序,从源头上把好在编制限额内及符合岗位设置要求进人关;严格执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相关规定、政策,加强对在编在岗职工的管理,有序开展超编职工分流工作。三是立行立改,迅速完成干部交流轮岗整改工作。一方面,对全县任职超过10年县管科级干部情况开展深入细致全面排查,对排查出来的18名科级干部,按照规定程序,落实交流轮岗。另一方面,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选人用人突出问题自查整改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干部交流轮岗以及空缺职位干部配备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在全县各地各单位开展股级干部排查工作,对排查出来的11个单位36名干部,督促所在单位党组(党委)按规定进行交流任职。同时,制定印发《关于做好我县公务员职位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对职位(岗位)设置、职位(岗位)管理、职位(岗位)申请使用及职位(岗位)实名等方面进行完善,从制度上进一步规范了机关事业单位职位岗位使用管理。四是持续发力,全面整治其他存在问题。成立“中梗阻”专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持续开展正风肃纪、政务整治提升行动,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和营商环境。今年以来,对相关单位慢作为、不作为的问题,立案2人,诫勉谈话1人,书面检查1人,调离工作岗位2人;曝光“庸懒散奢拖” “中梗阻”典型问题和案件3期共419人。

(二)关于“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短板,未能有效发挥监督作用”问题

1.针对“在查线索和未结案件积压多”问题

一是强化线索研判,分类处置线索。加强对问题线索的研判,审慎处置重复线索、非受理范围线索,针对不同类型、不同领域的线索进行分门别类,落实专门部门审查、调查、核查;成立4个专项核查办案组和2个研判组,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对相关线索进行研判;强化催办督办,传导压力,切实提高信件办结率。强化信访件动态管理、闭环管理,制定印发《信访举报及问题线索处置情况月报表》,定期对账,及时报结。二是强化线索核查,着力削减存量。一方面,简化重复件处置流程,用好用活谈话函询,快速办结简单类问题线索。另一方面,突出重点,精准发力,落实领导包案,整合办案力量,加大对在查线索和立案未结案件的查办力度,有力削减存量、有效遏制增量。截止11月下旬,在办线索已办结213条,立案未结案件已结案47件。

2.针对“巡察成果运用不到位”问题

一是迅速分办线索。对县委巡察后移交尚未转办的问题线索,迅速分办,及时跟踪督办。二是健全工作机制。扎实推进《中共海丰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深化巡察整改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着力构建责任更加明确、制度更加健全、督查督办更加有力的巡察整改工作机制,推动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制定《关于建立健全县委巡察机构与县纪委监委有关部门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进一步强化县委巡察机构与县纪委监委有关部门的协作,形成监督合力。建立巡察成果运用管理台账,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向县委汇报的年度工作情况报告,推动巡察成果运用落实落地。三是加强督导检查。9月中下旬,抽查了第五轮巡察8个被巡察党组织(占该轮巡察对象的40%),对巡察落实整改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推动第五轮巡察完成问题整改216个,建立完善机制制度99个。

3.针对“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不严格”问题

一是开展全面排查。迅速组织对纪委监委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督促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加强对问题线索的管理和处理。二是严格流程管理。加强对问题线索的集中管理、分类处置、定期清理。按线索类型分门别类建立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并将线索处置情况扫描存档。特别对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建立专门线索台账和案件台账,做到及时更新,定期上报。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加强对审查调查安全和审查调查措施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8月下旬以来,先后两次召开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审查调查安全工作会议,落实“走读式”谈话安全整改工作,部署审查调查安全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审查调查安全和审查调查措施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关于“个别领导干部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问题

一是坚持立行立改,严肃执纪问责。迅速对个别领导干部违规出境问题进行核查,并依法依规给予纪律处分。同时,举一反三,强化因私出国(境)管理,印发了《关于开展因私出国(境)管理情况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梳理因私出国(境)的管理情况,全面开展全县国家工作人员登记备案,加强因私出国(境)的审批管理。目前,全县84个行政企事业单位出国(境)备案人数达到6091人;科级干部出(国)境证件全部实现集中保管。

(四)关于“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突出”问题

1.针对“2016年至2018年,全县违法建设新增面积较多”问题

一是编织好“两违”管控“一张网”。成立县城区域综合执法队,实行网格化管理,坚持每日“两巡”巡查制度,对县城区域实施全方位巡查,及时发现、及时处置违法建设行为。扩大查处范围,做好及时上报和台账管理工作。建立完善政府部门协同参与的联动工作机制,加强各部门的沟通合作,特别是做好土地合法化的清理和从源头控制违法建设等工作。县电视台、海丰报、政府门户网等媒体及各相关渠道加强宣传,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治理的氛围。二是强势出击清理整治“两违”。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大力清理打击“两违”建设。一方面,强化对违法用地整治工作。2016年至2018年共计清理整合违法用地面积269亩,全面完成780宗违法用地整改任务;2019年以来,查处各类违法用地461宗(扣除未备案设施农用地)、面积1844.1亩,已落实整改271宗、面积1138.3亩。另一方面,大力清理拆除“两违”建筑。2016年至2018年共计清理整治违建物建筑面积23万平方米;2019年以来,查处“两违”建设642宗、占地面积11.787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2.8084万平方米,有效遏制了违建新增量,切实做到可控、可管。

2.针对“公园变成私家庄园”问题

一是雷厉风行处置青年公园违法建设的遗留问题。目前,已对县城青年公园及周边片区的39栋违规别墅和小产权房实施强制拆除,查处违法用地约1.34万平方米,拆除建筑面积约10.6万平方米;对仁荣大酒店、附属楼、茶艺馆等三宗违章建筑采取封存措施,依法按程序予以处理;对6名涉嫌犯罪人员采取刑事拘留。同时,从提升城市功能品位、满足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需求出发,坚持“还园于民、还地于民、还利于民”,立足县城地区长远发展,结合周边片区规划建设,着力推进青年公园“三馆”设计、建设,开展该区域河道路道规划、设计等前期工作。二是加大对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的巡查和督查力度。聚焦县城三镇等违法建设、违法用地发生较多的地段,落实网格化管理,坚持一查到底,坚决防止“两违”建设死灰复燃。三是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37名相关责任人员立案审查,并依规依纪依法给予处理。同时,制定出台《县纪委监委关于推进全县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的工作措施》,把党员干部违规参与“两违”和制止“两违”不力问题作为专项整治内容,推进“两违”清理整治工作向纵深发展。

3.针对“有的职能部门领导执法犯法”问题

一是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重要讲话精神,推动落实《关于深入整治官商勾结问题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意见》。3月以来,通过深化改革大力压缩权力寻租空间,以完善制度规范政商交往行为,从根本上铲除官商勾结、“圈子文化”的土壤。二是加大惩治力度。印发《县纪委监委关于整治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力为相关人经商办企业谋取非法利益的责任分工方案》,建立专项问题线索台账,强化问题线索分析研判和核查处置,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在查处违建过程中,严肃查处职能部门和相关企业人员的违纪违法行为。三是做实日常监督。持续深化政务整治、正风肃纪,督促职能部门领导干部改进作风、担当作为、狠抓落实。压实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加大对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组织力量加强对中秋、国庆等节日期间的明察暗访工作,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四是推动标本兼治。从查办的官商勾结典型案件中发现体制机制问题及管理漏洞,督促相关地区和职能部门举一反三、完善规章制度,推动规范从政行为,守好廉政底线。

(五)关于“公安系统违纪违法问题仍然突出”问题

一是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全县公安工作,组织全县公安干警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政法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等学习材料,教育引导民警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全面推进从严管党治警。县公安局36个单位负责人重新签订了《海丰县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逐层逐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公安机关纪律作风建设,定期开展反面典型警示教育,健全约谈、督查、报告和述职述廉、问责追责等制度,切实提升公安干警的底线意识和廉政意识。今年来,对2名违反警务纪律的民警采取关禁闭的措施,促进全体民警举一反三,汲取教训,坚决把个别民警违法乱纪的现象处理在萌芽状态,永葆队伍纯洁性。三是加强执纪问责工作力度。进一步发挥纪委监委对公安系统的派驻监督作用,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着力发现、督促解决公安系统内部存在的违法违纪风险。今年来,县公安机关共有17人被县纪委监委、公安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调查,给予党纪政务处理4人次,诫勉谈话6人次。四是全力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坚持对涉黄赌毒、涉盗抢骗等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打击,周密制定工作方案,强化情报信息搜集研判,组织统一清查打击行动,强力挤压违法犯罪的活动空间,推动海丰社会治安持续向好,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满意度日益增高。今年来,全县共立刑事1036宗,破获712宗921人,捣毁各类犯罪团伙61个247人,抓获各类逃犯381人。其中立“双抢案件”16宗,与去年同比下降58.97%,实现300多天“零双抢”警情。

(六)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问题

一是全面开展清理自查。成立专项整改工作小组,集中开展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问题专项整改。同时,全面开展清理自查,加强对财会人员的业务培训,确保执行财经纪律落到实处。二是建立健全公务接待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出台相关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和内控制度,修订完善《海丰县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工作。三是强化对各地各部门的监督检查。修订完善《海丰县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印发《关于停止执行会议年度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制度的通知》,全面规范各地各部门会议费用管理工作。

三、下一步计划

通过3个多月的集中整改,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需要长抓不懈、综合治理。接下来,我县将以自我革命的政治勇气,结合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坚持不懈抓好巡视整改工作,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向省委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一)思想认识再统一,不折不扣抓好巡视“后半篇文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要求和具体行动,进一步增强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始终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扎实的作风、最严格的要求,不折不扣抓好整改各项工作。

(二)各方责任再压实,有力有效推动整改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进一步压紧压实各地各部门整改责任,推动协调配合、上下联动、整体推进,尤其要教育各地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明确在报送整改落实情况报告之后,绝不意味着整改工作就画上了“句号”,绝不能有“过关”思想,继续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重要成效亲自验收,始终做到持续整改、深入整改,真正把问题改到位、改彻底。

(三)整改力度再加强,高标准高质量提升整改工作实效。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措施不软,将落实巡视整改工作时刻抓在手、记在心、扛在肩。已制定的工作方案、制度、办法、规定要坚持严格执行,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确保省委巡视组反馈问题持续整改、落实到位;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挂图作战、逐个销号,确保每个问题整改到位、落到实处。

(四)体制机制再完善,切实发挥巡视标本兼治战略作用。要把“当下改”和“长久立”结合起来,把集中攻坚和久久为功结合起来,针对省委巡视组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从制度机制层面找出“病症”、剖析“病情”、拔除“病根”,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强化督查、持续推进,形成“长久立”的机制,从根本上防止类似问题的发生。

(五)整改成果再巩固,致力推动新时代海丰高质量发展。坚持把落实整改与推动发展紧密结合,促进巡视整改成果转化、运用,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省委“1+1+9”、推动老区苏区振兴发展等工作部署,围绕汕尾市委“融湾强带”、加快建设成为沿海经济带靓丽明珠的目标任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新的更大作为推动新时代海丰老区加快发展、振兴发展、高质量发展,为广东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负起海丰担当、贡献海丰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660—6600332;邮政信箱 海丰县1960信箱、邮政编码516400;电子邮箱zghfxwxcb@163.com

中共海丰县委

2019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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