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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汕尾市城区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2019-12-23 15:14
  • 来源: 南粤清风网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9年3月27日至5月27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对汕尾市城区进行了巡视。2019年8月10日,省委巡视组向城区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扛牢政治责任,增强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

区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把抓好巡视整改落实作为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要求和具体行动,全力以赴做好巡视整改各项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区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时刻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对人民不负责”的重要指示要求,坚决扛起整改责任,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扎实的作风、最严格的要求、最有力的举措,逐条逐项、不折不扣抓好整改。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统筹好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安排,发挥好班子成员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全区党员领导干部带着深厚感情学、带着使命责任学、带着问题联系实际学,自觉以实际行动当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忠诚践行者。

(二)强化政治担当,全力以赴做好巡视整改各项工作。区委迅速成立由区委书记任组长的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对整改工作的领导,召开了9次区委常委会、3次巡视整改领导小组会议、2次书记专题会研究巡视整改工作,推动巡视整改工作不断深入。制定出台了《关于省委第一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的工作方案》,细化具体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时间表、路线图,每项任务至少由1名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牵头落实,建立整改落实对账销号制度,整改到位一项、销号一项,确保“条条要整改、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区委书记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以问题为导向,亲自协调解决巡视整改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围绕巡视整改各项任务,身体力行带动全区上下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全力以赴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

(三)加强督导检查,全面压紧压实巡视整改责任。区委坚持把督促检查贯穿于巡视整改的全过程,对照最高标准,拿出最硬举措,做到无缝隙、全覆盖。先后3次召开巡视整改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各地各部门整改进展情况汇报;9月中旬至10月下旬,组织专门力量开展不打招呼、直插基层、直奔主题的下沉式督导,现场实时掌握各地、各单位推进整改落实工作的情况,进一步传导工作压力,有效推动了整改工作开展。与此同时,为巩固提升整改落实成效,扎实开展“四个回头看”活动:一看干部队伍精神状态是否良好,二看攻坚克难能力是否提高,三看整改措施是否到位,四看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定期对全区各级领导干部进行政治体检、作风复查,推动各地各部门将各项整改措施落实落细,确保巡视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四)注重成果转化,奋力开创城区工作新局面。区委把巡视整改作为加强基层党建的重要抓手、作为推动城区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认真落实省委“1+1+9”工作部署,全力推动城区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把抓整改与抓发展结合起来。前三季度地区生产总值同比增长7.9%;重点项目完成年度计划的72.36%;新增签订征地协议3375.26亩,新增完成补偿4857.35亩。二是把抓整改与抓民生结合起来。扎实推进“县管校聘”,加快推进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教育资源进一步优化,教育质量和水平明显提升;持续深化医联体改革,不断完善分级诊疗机制,“一中心、多支点、全覆盖,能防、能治、能救命”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初现雏形;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扎实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大力推进创文创卫,干净整洁、平安有序、和谐美丽、富裕文明的城乡形象逐步显现;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成功入选全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试点县(市、区)。三是把抓整改与抓稳定结合起来。在大征地、大拆迁、大建设、大发展的关键时期,全区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网络舆情、信访舆情等均实现明显下降,社会大局持续平安稳定。四是把抓整改与抓党建结合起来。深入落实“头雁”工程,调整村(社区)党组织书记35人,累计储备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后备人员197人,新招聘第二批大学生村(社区)工作人员41名;扎实整顿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已有6个村(社区)达到验收要求;全力保障基层运转,36个需要新改扩建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已全部完成建设。

二、突出问题导向、结果导向,逐条逐项真改实改巡视反馈问题,巡视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区委以主动认领的高度自觉、知错就改的诚恳态度、真改实改的过硬作风,不折不扣抓好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全力推动巡视整改工作落实落细见实效。

第一方面,关于党委凝聚力、战斗力不强,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力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班子凝聚力不强的问题

一是高质量开好民主生活会。5月中旬,召开以“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主题的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查找在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上存在的差距和不足,深刻剖析问题成因,明确今后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11月初,召开区委领导班子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专题会议。12月初,召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暨省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达到了红脸出汗的目的,进一步提升了党委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二是持续深入开展“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工作。印发《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开展调查研究工作方案》,确定11个调研课题,由区委常委牵头各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深调研”工作,并召开调研成果交流会,全面梳理总结城区发展存在的问题,为破解制约城区发展难题、做好下来工作提出了行之有效、务实管用的具体措施。三是全面加强对重要事项专项督查。印发《汕尾市城区2019年督查检查考核计划》,进一步加强对扫黑除恶、毒品防控、脱贫攻坚、控违拆违等重点工作的督查督办力度,如在控违拆违工作上,区委书记亲自主持会议,亲自协调解决问题。四是切实提升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印发《关于开展整治干事创业精气神,患得患失,不担当不作为,斗争精神不强等问题专项工作的通知》,全面排查整治干部积极性不高、工作效率打折扣、不担当不作为、斗争精神不强等问题,以严肃问责倒逼工作落实。9月份以来,处理了10名“不担当不作为”干部。同时,各地各单位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通过对照先进、鞭策自己,对照后进、检视自己,坚决杜绝不担当不作为现象发生,推动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明显提升。五是提拔重用优秀干部。按照“政治上激励、工作上支持、待遇上保障、心理上关怀”的工作思路,将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作为主要调研课题,列入干部综合表现情况深调研活动工作方案,及时发现培养表现优秀的干部。8月份以来,结合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班子选配,对表现比较好的一批干部进行提拔任用。1名基层党组织书记被省评选为“百名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六是加强正面宣传力度。利用全区152个LED显示屏、30个户外大型广告牌、490多个宣传栏,全方位、立体式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今日城区》公众号上宣传报道各类稿件371篇(条)。

(二)关于区委政治意识不够强,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坚决的问题

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首要内容和区委常委会会议的第一议题。8月份以来,召开区委常委会(扩大)会11场、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4场。二是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5月上旬,区委常委会进行了传达学习并开展《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突出问题集中治理工作,结合区机构改革,对区直有关单位党组设置情况进行清理规范,今年以来,新设立党组16个,撤销党组10个,进一步规范完善党组工作,强化党组领导作用。三是整治贯彻上级工作部署不到位问题。印发《关于整治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中存在问题的专项工作方案》等8个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将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上级各项工作部署落实情况作为监督重点,确保各项工作整改取得实效。四是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印发《2019年度汕尾市城区深化政务整治、正风肃纪集中行动的实施方案》等文件,进一步建立健全抓早抓小谈话提醒工作机制。同时,坚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续加大谈话、函询、诫勉力度。

(三)关于扫黑除恶工作不力的问题

1.针对区委对扫黑除恶认识不到位,推进不力的问题。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区委把扫黑除恶工作提上重要日程,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纵深开展。制定《关于落实省委第一巡视组巡视反馈扫黑除恶意见整改工作的方案》《关于做好省委巡视组反馈扫黑除恶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的通知》,成立由区委书记担任组长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整改时间表、路线图,确保整改专项工作扎实推进。全区各地各单位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深化扫黑除恶思想认识。二是健全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区委区政府领导分片负责制和线索移交机制,进一步完善了“重点打击问题任务分工”“规范涉黑涉恶线索移交办理工作”等一系列工作机制。健全公检法协调联动机制,进一步完善重大个案备案上报制、集体会审制、案件移送制,实现快侦、快办、快判,今年以来共召开4次机制联席会议,推动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加强督查督办,区委政法委牵头相关单位多次到各地各单位进行督查。三是加大案件攻坚力度。聚焦“黑恶积案清零、问题线索清零”目标,严格落实领导包片包案制,已办结全国扫黑办12377平台、中央督导组、省扫黑办交办的线索14条。截至目前,全区公安机关共立涉黑涉恶案件130宗破105宗,刑事拘留256人、逮捕200人;打掉涉黑恶势力犯罪团伙21个181人。四是加强重点行业整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区住建局牵头对城区建筑市场进行专项整治,针对群众反映的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涉黑涉恶问题进行线索摸排、取证和打击整治,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

2.针对区公安部门态度不积极,打击不力的问题。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开展自查自纠。全区公安机关分别组织召开推进巡视整改工作动员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动员部署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对整改工作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具体部署。开展“践行新使命、忠诚保大庆”实践活动,深入到村(社区)开展“万警进万家”及听民意、知民情、解民难、暖民心活动。同时,全警上下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二是强化线索摸排,开展深度研判。成立线索督办组,制定督办方案,明确责任追究,全面提高线索核查质效。以“问题线索清零”为总体目标,严格落实线索核查“三长负责制”和“一案双查制”,实行局领导包片、包案、包核查“三包”制,加强研判会商重点线索,不断提升线索办结质效。专项斗争以来,全区公安机关认真办理接收线索,现已办结336条。三是强化综合治理,消除社会病灶。坚持问题导向,加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力度,对相关治安乱点、重点领域进行专项整治,推动治安环境持续向好。

3.针对区纪委畏难情绪重,挖“伞”不力的问题。一是强化惩腐打伞。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工作,加大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打击力度。今年来,区纪委监委共处置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39件,立案9件20人,其中采取留置措施6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13人;对18名党员领导干部工作失职失责问题进行了严肃问责。二是认真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把办理移交问题线索摆在优先位置来抓,同步做好反馈共性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移交问题线索2条,已全部办结,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人,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三是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八届区委第七轮巡察增设两个巡察组,对24个村(社区)党组织进行巡察,重点着力发现农地非农化背后的利益输送问题、农村基层干部涉黑涉恶、勾结黑恶势力甚至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

(四)关于产业扶贫成效不明显的问题

1.针对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率低的问题。进一步优化完善《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我区扶贫项目和资金使用管理的意见(试行)的通知》和《汕尾市城区财政扶贫开发资金使用分配方案》,建立健全资金投入风险评估机制,明确“保底收益+按股分红”合作模式。9月中旬,城区7个镇(街道)委托第三方风险评估公司通过对拟投资合作的优质企业进行风险评估,并与企业重新签订协议,采取以“保底收益+按股分红”模式与企业合作,确保每个月保底收益和分红不低于5%,现投入扶贫资金使用率100%。截至目前,省、市财政资金下拨资金使用率84.6%。剩余资金将计划用于2019年、2020年以奖代补、在校生补助等帮扶项目。

2.针对产业扶贫项目难落地的问题。落实专人对接9个帮扶项目,跟踪协调指导项目尽快落地,目前9个项目已全部动工。同时,加强与深圳挂驻城区贫困村工作队沟通对接,严格按照项目推进时间表和路线图,全力推动开工扶贫项目的建设,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完成项目建设。

(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力度逐级递减的问题

1.针对区委学习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缺乏主动性的问题。一是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学习研究。进一步增强学习主动性、针对性、系统性。今年以来,区委3次以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形式,专题学习了“媒体深度融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意识形态课题。同时,将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内容纳入区委党校初任公务员、科级干部培训主体班次的培训课程。截至目前,共举办10期,参训人员1040人次,着力解决一些单位、人员“不懂不会”的问题。二是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调研总结。区委书记带头开展调研,到区宣传思想文化部门,听取工作汇报、研究工作难题、推动工作落实。区委宣传部牵头区直有关单位组成调研组,就全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形成《筑牢城区意识形态领域“防火墙”“护城河”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调研报告,梳理总结出5个方面的存在问题,针对性地提出6条对策建议,以实事求是、立行立改的工作态度,立即落实问题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三是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针对重要敏感节点、重要敏感事件以及意识形态各重点领域的工作实际做好分析研判预警工作。巡视整改以来,区委常委会研判部署意识形态工作4次。

2.针对意识形态阵地存在风险隐患的问题。一是全面强化网信工作。针对网络信息安全监管缺位等问题,区委网信部门加快网络舆情指挥中心建设,新增网络舆情督办和引导2个系统。二是全力筑牢意识形态根基。6月份以来,召开全区宗教活动情况分析研判会5场次。同时,编印《宗教政策法规汇编》1100册,印发相关通知,对相关违法违规问题开展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三是巩固思想文化阵地。深入开展清源、净网、固边、秋风、护苗等“扫黄打非”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非法出版物,今年以来,开展“扫黄打非”专项整治行动12场,组织出动执法人员1514人次,对全区文化旅游市场检查共607家次,收缴并销毁一批非法出版物,及时封堵传播渠道,全力维护出版阵地安全。四是牢牢守住教育阵地。积极开展2019年全区秋季开学专项督导检查,重点内容涉及党建工作、意识形态工作、安全工作等20大项,先后2次组织人员对全区60所中小学图书馆内图书进行大排查,对其中不适合学生阅读的图书进行下架并统一处理。注重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开设思政课和“禁毒宣传”“交通安全进校园”安全教育等活动,为广大青少年扣好人生的“第一颗扣子”。

3.针对一些单位没有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问题。一是健全规章制度压实各级责任。相继制定《汕尾市城区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风险有关工作方案汇编》等,进一步明确细化各级工作责任,将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全面融入行政管理、行业管理、社会管理。此外,继续落实“一季度一研判”工作机制。今年以来,已召开意识形态专题研判会4场次,形成意识形态分析研判报告4期。二是优化责任分工明确分管领导。5个没有明确意识形态工作分管领导单位已立行立改,明确了分管领导。同时,举一反三,对各地各单位明确分管领导相关工作进行部署。截至10月中旬,全区7个镇(街道)和55个区直单位已明确了意识形态工作分管领导。三是运用“巡察利剑”规范工作落实。对全区各级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全力做好八届区委第七轮巡察工作,对区委统战部等12个单位党组织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项巡察,不断筑牢意识形态“护城河”“防火墙”。

第二方面问题,层层压实党建工作责任有差距,执行干部选任制度不严格

(一)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1.针对落实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与村(居)委会主任“一肩挑”和“两委”成员“交叉任职”比例达不到80%的问题。一是深入开展分析研判。对未达到两个80%的村(社区)进行“一村(社区)一策”分析研判,提前谋划2021年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二是突出抓好补选工作。制定《关于省巡视反馈党的基层组织建设问题整改落实方案》,认真落实“三个优先”,依法依规抓好村(社区)“两委”干部补选。加大“头雁”工程“六个一批”推进力度,切实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今年以来,“实践锤炼提拔一批”18人,“选塑典型巩固一批”12人,“区直机关选派一批”15人,“整顿后进撤换一批”1人,“动员乡贤回归一批”5人,“教育培训提升一批”1276人次。三是加快选拔培养后备干部。通过实行“村推镇选区考察”的培养选拔制度,按1:2的比例确定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后备人选,保障“一肩挑”后继有人,做到干部能上能下,目前已储备党组织书记后备人选197名,培养成党支部书记的有5名。继续实施“一村(社区)一大学生”工程,在去年招聘30名全日制本科大学生的基础上,今年再招聘42名全日制本科大学生,并作为“两委”干部后备力量进行培养。四是加强“两委”干部培训。依托镇级党校,落实“一月一培训”,加大对“两委”干部、后备干部等人员的培训力度,自8月以来开展培训55次,参训4969人次。同时,深入开展“村官学历”提升行动,与市开放大学合作开班,切实提高村(社区)“两委”干部的文化程度,目前已有56名“两委”干部和18名党组织书记后备干部参加了“村官学历”提升行动。

2.针对有的村(社区)“两委”干部存在“带病上岗”的问题。一是开展“带病上岗”问题整改。针对存在受过刑事处罚村干部任职的问题,采取联审方式,对全区村(社区)“两委”干部开展全面审查,共核查出属于“三类人员”的村(社区)“两委”干部21名,全部严格按规定清理出“两委”干部队伍,并对镇(街道)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二是加强村(社区)“两委”干部条件资格审查。由区委组织部、区纪委监委、区民政局等14个单位定期研究部署推进村(社区)“两委”干部的联审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并成立了联合督导组,对整改落实进展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严格落实《村(社区)“两委”干部人选条件审查试行办法》,对各村(社区)“两委”干部补选新进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审核,共审核“两委”干部建议人选32名。

(二)关于选人用人存在失察失责情况的问题

一是深入倒查存在问题。从动议、推荐、考察、讨论研究、公示等各个环节,对相关干部的选拔任用程序进行严格倒查审核,深入查摆干部考察工作环节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研究改进考准考实干部表现的方式方法,并加强考察组成员的培训,改进提高干部考察工作水平。二是完善考察制度。提高领导干部队伍素质,制定了《关于考准考实领导干部政治表现的工作意见》,加强经常性考察,强化任前考察,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程序,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质量和科学化水平;制定《区直机关单位领导班子政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选择3个单位作为试点,至明年4月,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形成规范性措施方案,在全区实施,全面加强和提升区直机关单位领导班子政治建设。三是建立干部综合表现数据库。制订实施干部综合表现情况深调研活动工作方案,结合全区公务员职级晋升工作,统筹开展干部深调研工作,目前已完成全区中层以上干部综合表现数据库的建立。此外,把考察触角拓展到一线,不定时派出工作人员,深入扫黑除恶、控违拆违、土地征储、创文创卫工作现场,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考察识别干部,印证干部的能力特点、缺点不足,在完善干部综合表现数据库的同时,发现储备一批讲政治、敢担当、善作为、作风好的优秀干部。四是加强干部近距离考察。增加对干部政治表现事例的收集,如参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专题教育实践活动情况等;掌握干部个人社交动态,与考察对象家属、亲友谈心谈话,走社区、听口碑,了解干部“八小时之外”表现情况。

(三)关于干部监督工作不严不实的问题

1.针对有的领导干部违规出境,监管部门失职渎职的问题。一是严肃查处违规出境的相关人员。深入核查违规出境情况,对违反出入境管理规定的2名人员给予“双开”处理。深入倒查审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对在出入境监督管理工作中失职失责的7名责任干部进行严肃问责。2次召开专题会议,对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查摆,分析出现监管问题的原因,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带头深刻检讨,并对分管领导和业务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其他班子成员和有关工作人员作出深刻反思。二是开展因私出国(境)管理情况专项治理工作。8月中旬,印发《关于开展因私出国(境)管理情况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完善登记备案人员信息库,全面排查因私持有出国(境)证件情况,做好证件集中保管工作。严格履行因私出国(境)审批及日常管理手续。截至目前,已完成对全区54个单位干部职工的因私出国(境)管理信息登记造册。同时,扩展出入境监督人员范围,做好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因私出国(境)备案和证件集中保管工作。建立证件领取、缴回实时登记制度,对瞒报、逾期上交因私证件的干部进行严肃处理。

2.针对“裸官”问题清理不彻底的问题。一是开展“裸官”问题专项整治工作。8月份印发《关于开展“裸官”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聚焦新增“裸官”情况,全面进行摸排整改。已按规定对隐瞒不报的“裸官”进行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对确定为新增“裸官”的人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二是加强日常检查监督。综合运用个人有关事项核实、“12380”信访举报、巡察等手段,及时发现、严肃查处隐瞒真相、欺骗组织的裸官。结合八届区委第七轮巡察,派出检查组对被巡察党组织开展选人用人工作专项检查。

第三方面问题,管党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不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突出

(一)关于区委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监督管理力度不够的问题。一是突出关键少数。强化监督检查,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纪律的刚性约束,紧盯“一把手”这个“关键少数”。制定并实施《关于加强对各级党组织一把手监督的意见》,对涉及“一把手”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进行重点标注,及时分办、优先处置一把手问题线索。二是严格落实述责述廉制度。今年来有4个单位“一把手”在区纪委全会上述责述廉,有64个单位负责同志向区委书面述廉,并梳理相关问题形成《问题清单》,督促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强化教育管理监督工作。三是全面加强日常监督。对被监督单位开展经常性监督,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履职到位,建立完善领导干部重点事项报告制度,今年来共有12名科级干部向区纪委报告重大事项。四是进一步落实约谈制度。落实向新任命“一把手”发送书面提醒函制度,今年来共向“一把手”发出书面提醒函77份;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坚决落实上级党组织“一把手”定期约谈下级党组织一把手制度,今年来区委、区政府、区纪委监委主要领导约谈下级党组织“一把手”41人次。五是充分发挥曝光台作用。征订《恶伞》《浊流之虐》纪律教育学习月警示教育片等警示教育资料,发送至全区各地各单位,促进警示教育有效开展,提高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作用。加大曝光通报力度,今年来,在全区65个“政务整治、正风肃纪曝光台”共曝光3期419件全市查处的典型问题和案件。六是持续推进明察暗访工作。加大对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四风”问题整治力度,今年国庆期间,区纪委出动了5个监督检查小组216人次,对全区开展消防安全整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相关责任人在落实消防安全整治工作不到位、履职不力,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进行了追责问责。

2.针对有的领域腐败问题多发的问题。一是强化警示教育。结合主题教育,举办主题教育警示教育会议暨全区领导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培训班。选取相关腐败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做到以案明纪、以案说法。二是强化执纪执法。对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加大监督力度,督促各地各职能部门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党章党规党纪。三是强化以案促改。针对区殡葬领域严重腐败案,区民政系统召开警示教育大会2场次,区民政局党组召开警示教育专题会以及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查找漏洞。四是强化巡察监督。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市县党委在一届任期内实现巡察全覆盖的要求,修订并实施《中共汕尾市城区委巡察工作规划(2018-2022年)》,11月初已启动八届区委第八轮巡察工作,今年年底前完成2019年巡察目标。制定并实施《关于开展区委巡察组异地交叉巡察试点工作的方案》,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已落实5轮异地交叉巡察工作,交叉巡察了13个区直单位、镇街和16个村(社区)党组织。

(二)关于区纪委监督执纪宽松软的问题

1.针对核查问题线索不深不透的问题。一是深入查摆剖析。区纪委监委正视存在问题,剖析自身短板,召开区纪委常委会会议7场次,深入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层层传导压力、层层抓好落实,扎实推进整改工作落实到位。二是加强线索研判。对近年来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通过集中会诊、分类处置等方式,提高办理效率,加大深挖细查力度。今年来,召开线索专项研判会议15场次,重新起底研判线索;优先处置省委巡视组交办、转办的问题线索,办结率84%。三是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以落实基层正风反腐三年行动方案为抓手,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持续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坚决查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今年来,全区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同比增长22.6%,采取留置措施同比增长100%,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同比增长550%,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

2.针对个别镇街纪委执纪不严的问题。一是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强化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和指导,制定并落实区纪委监委班子领导成员挂钩联系一个镇(街道)纪(工)委的制度。坚持刀刃向内,对相关镇纪委存在核查问题线索不深不透、执纪不严问题,区纪委给予相关责任人诫勉处理。二是拓宽监察监督覆盖面。积极落实向镇(街道)派出监察组的部署要求,区监委共派出7个镇(街道)监察组,有力推动了纪检监察向基层延伸。今年来,各镇(街道)纪(工)委共立案5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2人,实现立案全覆盖。三是加强业务能力培训。制定《2019年汕尾市城区纪检监察系统全员培训计划》,今年来组织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参加培训47期共1410人次。四是强化内部管理。修订完善了《区纪委常委会会议议事规则》14项内部管理制度。认真落实内部约谈制度,定期或不定期的开展层层约谈,推进谈心谈话制度化常态化,实现区纪委主要领导约谈各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全覆盖。同时,以“弘扬好家风,培育好家教”为主题,召开了2次区纪检监察干部家属座谈会,观看警示教育片,发出《致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家属的一封信》并签订承诺书,筑牢廉洁“内防线”。

(三)关于控违拆违不力,违法建设屡禁不止的问题

一是加强排查整治。严格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依法严厉查处违法建设的通告》和《汕尾市违法建设治理2019年-2020年攻坚实施方案》,保持对违法建设“零容忍”态度,坚决控停违法建设,对全区违法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核实、依法清理拆除。截至11月下旬,已拆除131宗10.64万㎡,下来将继续加大拆除力度,强化管理。二是突出重点打击。对顶风作案、强行建成的违法建设和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违法建设实施专项打击。目前,已依法对新港街道小产权房“聚和佳居”、捷胜镇3处违法建筑、香洲社区和顺村1栋2700㎡违法建筑等进行拆除。三是规范行业管理。进一步加强市区混凝土生产企业管理力度,督促有关企业自觉遵守查处违法建设的规定,坚决不参与违法建设行为及提供相关的服务,形成常态机制,并与各企业签订承诺书11份。四是强化督导问责。成立专门督导组,全程跟踪督促拆违控违工作,对在控违拆违进程中工作不力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问责,共立案10人,其中科级干部4人,采取留置措施2人。

(四)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突出的问题

1.针对长期违规超标准配置办公用房的问题。一是坚决立行立改。巡视发现问题当晚,有关人员即时落实腾退整改工作;并及时制定《汕尾市城区党政机关机构改革办公用房二次优化方案》,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立即对全区各地、各部门领导干部办公用房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对标对表整改落实;同时相继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逐条“认领”意见建议,深入剖析根源问题,深刻吸取教训,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二是巩固深化成果。对全区领导干部办公用房进行调查统计,对各地、各部门办公用房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专项检查。目前,已开展两轮“回头看”检查,整改成果得到巩固。三是加强长效管理。建立健全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制度。对区党政办公大楼和区直机关大楼各办公用房房号进行核对、登记,并统一定制安装房号;对全区行政单位和参公单位办公用房的情况进行清理、登记,统一录入全国办公用房信息系统。同时,进一步研究制定《汕尾市城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办法》。

2.针对违规出台津补贴发放规定的问题。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津贴补贴发放名目,将不合规的津补贴通知删除取消,不作为指导性文件。

3.针对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普遍的问题。一是严肃处理相关责任单位。区纪检监察机关对相关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单位进行追责问责。同时,整理近年来查处的违规发放津补贴典型案件,在全区范围内进行书面通报,进一步明确纪律要求,传导压力。二是开展对各地各部门违规发放津补贴清理清查。成立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和违规报销差旅费问题核查小组,对全区各镇(街道)和机关事业单位自查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督促立行整改。开展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及违规报销差旅费问题清理整治,对梳理排查发现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及违规报销差旅费的单位,按规定进行整改清退,并将清退资金上缴区财政部门国库账户。三是建立健全防治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的长效机制。印发《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关于开展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和违规报销差旅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将治理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其中,对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整治,严肃查处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今年来,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4件,立案29人,诫勉处理5人。

三、坚持标本兼治,巩固拓展巡视整改成果,为开创城区工作新局面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经过全区上下三个月来的共同努力,汕尾市城区巡视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巡视整改落实工作与省委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下来,我们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觉悟和政治担当,以高质量的巡视整改成果诠释对党的绝对忠诚,向省委和全区人民交出一份合格的巡视整改答卷,为开创新时代城区改革发展新局面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一是巩固深化整改成效。区委将继续加强对巡视整改工作的领导,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举一反三,对未完成的整改任务,对照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要求,持续抓好整改;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整改效果不明显的,分析原因、改进方法,确保不折不扣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同时,坚持问题整改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对整改中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和经验做法,及时上升到制度层面,转化为完善和规范相关工作的长效机制,推动巡视整改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

二是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头等大事和首要政治任务,巩固深化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把主题教育中形成的好经验好作风固定下来、坚持下去,推动教育方法制度化、教育成果长效化。坚持把抓基层党建作为党组织书记的“第一天职”和最大政绩,深入落实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方案,大力抓好“头雁”工程,全面加强基层保障,推动人往基层走、钱往基层投、政策往基层倾斜。坚持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统筹做好干部培育、选拔、管理、使用工作,着力培养斗争精神,全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队伍。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查各种隐性变异“四风”问题,持续深化政务整治、正风肃纪集中行动,严肃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三是推动城区事业发展迈上新台阶。区委将以这次巡视整改为契机,坚持抓整改落实与改革发展稳定工作两不误、两促进,牢牢把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两个重大国家战略及海陆丰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等重大历史机遇,将整改成效切实转化为推动城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全力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奋力打造首善之城、大美之区,为汕尾建设沿海经济带靓丽明珠,为我省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作出城区应有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660—3295289;邮政信箱 汕尾市城区办公大楼区委整改落实办、邮政编码516600(信封请注明“对汕尾市城区委关于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意见建议”);电子邮箱swcqdb@163.com。

中共汕尾市城区委

2019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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