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汕尾开放大学校园的公共安全与正常教学秩序,拟邀三家或以上有资质公司参加本次询价活动,询价要求与项目需求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汕尾开放大学校区楼房零星防水维修工程项目
二、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83079.59元(超出采购预算报价无效)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本项目相对应的经营范围(具备相关的经营范围);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书面声明);
3、供应商必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若投标人为新注册的,提供成立至今的书面声明)。
(二)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须提供书面声明)
(三)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采购项目清单与参数及技术与建设标准
1、汕尾开放大学校区楼房零星防水维修工程(政府采购目录内)项目工程量清单(见附表)
2、技术与建设标准
依据设计文件的要求,本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须达到(不限于)国家以及省、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与项目相关国家或省、市现行建筑、施工规范及施工验收规范。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厂生产、全新、无污染、无缺陷、无破损的产品。防水主材为无机水性渗透结晶材料。
三、商务要求
1、报价一律以人民币报价,报价被视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或成交价,其中包括货品价格、税费、安装、施工、运杂费、检测费、项目措施费、工程审核费、施工材料搬运费、办公场所施工配合费及不可预见费用等;供应商总价为签订合同价格。在合同有效期内,合同价不受市场价格变化的影响。
2、承包范围:包人工、材料、机械、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包调试、试运行、验收,包保修及本项目维修实施中可能出现其它未知因素而产生的费用和相关服务的方式进行总包干。
3、为完成本工程的一切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周边环境的原状恢复费、保险费等以及按政策法规、规范要求实施的工序所引起的费用必须包含在报价内,工程结算时不另行追加。
4、施工期限:签订合同后25个自然日内完工,验收交付。
5、保修期:保修期三年,保修期内响应必须2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维修,48小时内完成维修。
6、付款方式:
项目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供应商合同款30%;项目完成后,经采购人组成验收小组验收合格后,通过工程结算核定,五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供应商所剩全部余款。供应商申请工程款时,需向采购人提供等值有效的工程发票。
四、其他要求
1、合同生效后2天内必须进场施工,不得因资金不到位而延误交付使用时间;
2、供应商必须自行清运施工所产生的垃圾;
3、供应商施工期间必须文明施工、安全操作,保障安全,如发生安全事故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4、项目实施期间用水、用电由建设单位指定接驳点,所需费用由供应商负责;
5、供应商在项目完成后的质保期按照相关国家标准、规范和企业承诺标准,对项目按国家规定的保修期进行维修保养。
1、询价预算金额83079.59元,总报价超过预算价格为无效报价。
2、参加询价的公司应遵循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及通行规则。
3、报价文件包括:①询价报价表;②供应商承诺函或声明函;③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后的证件(加盖公章)。
4、报价人需提交报价文件,报价单一律采用A4纸,对应写明报价人名称、地址以及联系方式。
5、本项目只允许一个有效报价,报价为一次性不得更改的报价,以人民币报价并加盖单位公章方为有效。
6、递交资料地点:汕尾开放大学
7、我校组织相关人员评审后确定中标单位,以符合条件的最低报价公司为中标单位,中标结果我单位将电话正式告知中标的报价单位。
八、有关事项
关于此询价事宜,汕尾开放大学。
联系人:朱老师,联系电话:0660-3366796,如询价文件修改或变动,将电话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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