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5年2月25日在汕尾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汕尾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林 军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大常委会和逯峰主任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暨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5周年,也是汕尾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设立35周年。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胜利召开,系统擘画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宏伟蓝图。党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隆重举行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对在新的起点上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出全面部署,为做好新时代新征程人大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在市委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八届七次、八次全会工作部署,锚定汕尾“西承东联桥头堡、东海岸重要支点”全新发展定位,坚持稳中求进、守正创新,依法履职、真抓实干,制定出台地方性法规2件、修改1件、废止1件、在审3件;听取审议报告19个,检查6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9项专题调研、2项专题询问、5项专项检查;作出决议决定6项;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78人次,圆满完成市委交办的重要任务和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为中国式现代化的汕尾实践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一、坚持讲政治强引领,更加坚定自觉服务中心大局
始终把旗帜鲜明讲政治作为第一位的要求,在筑牢思想根基、恪守最高原则、增强履职自觉中,牢牢把握人大工作的大方向、大原则、大道理,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持续强化创新理论武装。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全面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召开20次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举行8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举行2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宣讲报告会,推动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走深走实。召开专题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全市各级人大自觉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作为强大思想武器,在学思践悟、融会贯通中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认真执行党领导人大工作各项制度机制,自觉在市委领导下开展人大工作,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全年向市委请示报告35件次。完善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制度,及时传达贯彻市委决策部署,全面履行领导责任,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做到汇报讨论、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并重。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保证人大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不跑偏、不走样,自觉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坚持市委决策、人大决定有机统一,围绕地方政府债务限额、财政预算调整、市级决算、重点项目建设等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决定,确保市委决策落到实处。坚持党管干部和依法任免相统一,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圆满实现省委、市委人事意图。完成人大机构改革任务,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分别更名为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
坚决落实市委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市委部署要求,做到市委有号召、人大有落实。进一步完善市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定点包干镇街工作机制,加大对“百千万工程”、绿美生态和平安建设的指导推动力度。把办好市委交办事项与人大依法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市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对推进“百千万工程”“明珠系列”攻坚行动、县域建设及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试点工作、重点项目建设、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典型镇村培育、农村建房、耕地保护、品清湖生态环境保护、平安建设、森林防灭火、“薇甘菊”除治、海鲜价格监管、“跳岛游”以及央企帮扶、暖企助企等19项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开展深入检查、蹲点督导,向市委报送专题调研或监督检查报告15份,助力市委中心工作向纵深推进落实。
二、坚持立良法促发展保善治,推动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汕尾
锚定法治建设新需求,聚焦海洋强市、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等重点领域,不断深化“小切口”立法,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保障汕尾高质量发展增强法规制度供给。一年来,立改废并举迈出新步伐,立法工作得到省人大常委会的高度肯定,2024年广东省设区的市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在我市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作了立法工作经验介绍,《汕尾市乡村振兴示范带条例》成为全省地方立法的典型案例。
扎实推进立法工作。围绕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需求,提高基层公共卫生服务法治化水平,制定出台《汕尾市基层公共卫生服务条例》,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围绕“融湾先行”,对标打造“大湾区能办、老区也能办”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定出台《汕尾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围绕城市提能,增强城市环境吸引力,做好《汕尾市城市管理条例》制定工作,已进行二审。围绕“向海图强”,推动现代化海洋牧场建设,大力挖掘海洋经济潜力,做好《汕尾市现代化海洋牧场发展促进条例》制定工作,已进行一审。围绕绿美生态,推动乡村从“一片美”向“整体美”提升,做好《汕尾市乡村绿美条例》制定工作,已进行一审。此外,修改了《汕尾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废止了《汕尾市荣誉市民条例》,对《汕尾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进行了立法后评估。
着力深化民主立法。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广泛凝聚立法共识。加强与华南师范大学立法基地的合作,健全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机制,设立24个基层立法联系点,聘任第三届第一批立法咨询专家15名,构建起立法咨询专家与基层立法联系点结对的工作模式。推动镇街基层立法联系点与人大代表联络站深度融合建设,建立健全立法意见采纳和反馈机制,推广省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海丰县人大常委会向被采纳意见建议的单位和群众颁发采纳证明、表扬信的做法,激发人民群众创造活力,努力使立法更接地气、更务实管用。
坚决维护法治统一。召开全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会议,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备案审查制度的精神,切实落实备案审查“七个一”要求,强化备案审查工作,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备6件;有关机关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备29件,经审查均未发现违反有关法律规定的问题。开展专项清理2次,全市共补报规范性文件159件,清理出需修改或废止的规范性文件15件;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地方性法规和有关决议决定清理工作,经审查未发现不平等对待企业的有关规定。
三、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推动汕尾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
围绕全市高质量发展大局和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全局,强化监督推动,深耕“责任田”、细作“分内事”,全力推动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
聚力推动经济平稳运行。坚持统筹发展与安全,加强经济运行情况分析和研判,听取审议计划预算执行、决算、审计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等报告,两次审查批准预算调整方案,加强基层财政运转保障、财政收支管理监督,推动各地积极盘活资金、资产和资源,促进经济回升向好。结合统筹地方债务风险化解和稳定发展要求,开展专项债券管理使用情况专题调研,有效推动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听取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首次开展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绩效评价,运用省人大建立的监督评价指标体系对全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进行监督评价,推动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效能。
聚力推动“海洋强市、融湾先行”蓄势赋能。坚持实体经济为本、制造业当家,发展新质生产力,听取审议承接产业有序转移主平台建设工作情况报告,推动产业升级、产业融湾。听取审议现代化海洋牧场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开展文旅项目专题调研,检查我市海鲜价格监管工作情况,为“向海图强”“文旅出圈”“天下海鲜,汕尾领鲜”出力献策。围绕建设大通道、振兴大港航、发展大物流,听取审议推进综合交通大会战工作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着力推动完善综合立体交通网,构建高品质公共交通服务体系,推动交通融湾先行。
聚力推动“百千万工程”加力提速。坚持头号力度推动不变,听取审议推进“百千万工程”工作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将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县域镇域和农村集体经济、绿美生态建设以及资金保障等热点重点问题作为专题询问的切口,促进“百千万工程”全力加速向纵深推进。听取审议环品清湖区域高质量发展实施情况报告,开展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管理、推进县域建设、典型镇村培育、农村综合改革等专题调研和专项检查,推动“百千万工程”各项工作任务有效落实。听取审议市检察院关于发挥民事检察职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报告,推动民事检察工作更好护航“百千万工程”。
聚力推动绿美汕尾生态建设走深走实。坚持以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汕尾绿美生态,听取审议绿美汕尾生态建设情况报告,开展《汕尾市山体保护条例》执法检查,大力推动形成“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责有人担”的工作格局。持续强化生态环境的常态化监督,配合省人大开展海洋环境保护法及广东省实施办法、《广东省河道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听取审议2023年我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推动形成绿色低碳发展的长效机制。一年连续三次开展品清湖生态环境保护状况的专项检查,持续跟进入湖排污口污染、环湖绿化、渔船管理等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推动品清湖建成“水清滩净、鱼鸥翔集、人海和谐”的美丽海湾。
聚力推动民生事业补短提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增进民生福祉,听取审议职业教育工作情况报告,推动扩大优质职业教育资源供给、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推进技工教育强基培优、深化校企合作等工作。听取审议消防工作情况报告,开展《汕尾市居住出租房屋安全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推动提升公共安全管理水平。开展《汕尾市农村建房条例》执法检查,推动“耕地要保护”“建房要申请”理念深入人心,农村建房管理不断规范。听取审议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体育工作情况等报告,开展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地方志工作情况等专题调研,促进我市文化、体育、卫生事业全面发展。
四、坚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
深刻把握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论内涵和实践要求,锚定汕尾全新发展定位,鼓励发动各级人大代表积极投身“百千万工程”,参与加快打造粤东融湾桥头堡等工作,凝聚起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
全面提升代表联络站建设水平。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六个一”举措推动打造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省域样板的要求,建好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单元主阵地,不断巩固基层人大代表联络站“五化一好”建设,推动市人大代表驻重点民生项目联络站“三问三促”工作模式更加深入有效,“两个联系”制度更接地气、更有活力。全面完成全市300个代表联络站数字一体化平台的代表驻站工作,代表联络站建设走上信息化发展道路。
扎实开展代表主题活动。按照“集中一个月、履职贯全年”的安排,将助推“绿美汕尾生态建设”与“百千万工程”紧密结合起来,全市三级人大联动、五级代表行动,开展“绿美汕尾·人大代表在行动”“和美乡村·我助绿”等主题活动。举办主题活动启动仪式,倡议各级人大代表当好绿美汕尾的传播者、践行者、护航者。全市各级人大代表追新逐绿、向美而行,带头认种、认养、认捐,共植树1.28万株,建成“人大代表林”29片,帮助13个节点村绿化美化。共4360名代表参加7月代表集中履职活动,期间进站履职接待群众1957名,收集群众意见建议306条,其中关于深入推进绿美生态建设方面115件,当月推动解决98件,形成代表建议39件;其他方面意见建议191件,当月推动解决144件,形成代表建议51件,有效解决一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持续推动民生实事和代表议案建议高质量办理。健全代表全链条参与民生实事项目票决工作机制,加强对项目实施情况跟踪督办,开展满意度测评,推动代表票决的民生实事项目办好、办实。优化代表议案建议提出办理机制,坚持市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领衔督办、各工作委员会重点督办、代表全程督办制度。重点督办发展养老服务事业、推进陆丰渔港经济区甲子渔港核心区建设、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加快马宫现代渔业产业园X125县道改扩建、推进深汕合作拓展区建设等5项代表建议,实现办理一项代表建议、解决一个方面问题、推动一个领域工作。其中,“关于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办理工作获评为2024年度全省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优秀案例。听取审议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议案审查结果报告、市政府关于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报告,确保议案建议及时、规范、高质量办理。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52件建议,已全部办复,答复率和满意率均为100%。
精心做好代表履职服务保障。深化代表对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常态化邀请基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147位代表参与专委会、工作委员会活动,500余人次参与立法、监督和决定等调研活动。组织代表开展产业培育发展、绿美生态建设、典型镇村培育、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活动,代表工作活力不断增强。建立市人大代表履职报告制度,指导各县(市、区)同步开展县镇两级人大代表向选区选民报告履职情况工作,促进代表更好依法履职,自觉接受选民监督,充分发挥作用。全市4640名各级人大代表开通使用“粤人大”应用,实现代表“全天候”移动在线履职新常态。
五、坚持务实高效,一体推进“四个机关”建设
紧扣“四个机关”目标定位,开展机关效能提升行动,从政治建设抓起、从素质能力强起、从纪律作风严起,加力提升履职能力,凝聚整体工作合力,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着力加强党的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高站位高标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贯通落实学习条例、解读培训、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深化模范机关创建,深入实施“四强”党支部创建活动,开展党员干部“双报到、双服务”“返乡走亲”“入户联心”等活动,推动党建工作与人大工作相互促进、深度融合。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改进调查研究,精简文件会议,切实把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要求落到实处。做好人大信访工作,全年共处理群众来信来访28件次。
着力提升履职质效。积极参加广东人大学堂和省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各项履职学习培训,强化依法履职、规范履职。健全完善制度机制,修订主任会议议事规则,提升议事的规范化水平和质效。修订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办法,落实听取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制度。制定机关效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以强化履职为牵引,把机关效能提升行动融入日常、做在平常,全面提升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圆满完成2024年广东省设区的市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承办任务,高标准做好全国、省人大代表来汕调研服务保障工作。开展“爱人大、懂人大、兴人大”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参展作品在广东人大历程展“打造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省域样板”展示单元中展示;在《汕尾日报》推出“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暨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5周年”专版和“我当代表为人民”的连载报道,讲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汕尾的实行和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故事;编印《汕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汇编(1990-2024)》,全面回顾市人大工作发展的光辉历程,激励做好新时代新征程人大工作。
着力推进数字人大建设。市人大常委会作为全省数字人大建设市级试点单位,认真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部署要求,成立数字人大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扎实推进试点建设任务,为数字人大全省延伸部署累积经验、提供示范。建成数字人大民主民意平台,300个网上代表联络站、24个网上基层立法联系点投入使用。智慧立法有效应用,本市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其他各类规范性文件全覆盖进入数据库。财经数字化监督应用初显成效,首次运用国有资产监督系统开展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绩效评价。代表工作一体化应用收录全市五级代表信息,登记4917名代表履职活动,代表“码上”履职成为常态、人大工作线上线下融合发力成为常态、社会公众有序参与人大工作成为常态。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取得的成绩来之不易,根本在于习近平总书记的领航掌舵、定纲指向,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是市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全体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尽责的结果,是各级人大密切协作的结果,也离不开市政府、市政协、市监委、市法院、市检察院的大力支持,离不开全市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信任参与。在此,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对照市委工作要求,对照人民群众期盼,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是:地方立法领域有待进一步深化,区域协同立法需积极主动作为;监督工作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监督的刚性和实效还需增强;代表履职服务机制还不够健全,“两个联系”制度还需深化落实,代表履职报告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关效能提升行动还需加力推进,等等。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虚心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切实加以改进。
今年的主要任务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改革和法治相统一,围绕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1+2+9”工作安排,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在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上取得新成效,为汕尾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实制度保障。
一、在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上更加坚定坚决,进一步把牢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正确方向
深入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研读习近平总书记《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融会贯通学、联系实际学,自觉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定不移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紧跟市委工作重心,找准人大履职的主攻方向和具体抓手,创造性开展立法、监督等工作,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更好发挥代表作用,不断提高紧扣中心大局履职尽责的能力水平,开创汕尾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以实干实绩推动国家根本政治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二、在推进法治保障上更加提质提效,进一步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主动适应全市改革需要,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确保完成市委确定的立法任务。今年预安排审议法规5件,完成城市管理、现代化海洋牧场、乡村绿美等方面立法任务,开展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城乡“三线”管理等方面立法工作。贯彻落实《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设区的市区域协同立法工作的指导意见》,积极探索与周边市协同立法,为我市打造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协同汕潮揭都市圈的“强支点”强化法治保障。健全立法征求意见机制,充分发挥好立法基地、基层立法联系点的作用,广泛凝聚全社会立法共识,确保立良法、促改革、强善治。
三、在强化精准监督上更加见行见效,进一步提升重点领域监督刚性和实效
贯彻新修改的监督法,紧扣市委工作部署,扭住“百千万工程”和“现代化产业体系”两个关键牵引,推动“九大提升行动”集中发力,增强监督实效,切实做到发展所需、改革所向、监督所在。强化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和国有资产管理、政府债务管理监督,做好计划、预算、审计等法定监督工作,开展“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和“十五五”规划纲要编制专题调研,助推中央及省委、市委一系列促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政策落地落实。做好推进“百千万工程”专题询问“后半篇文章”,推动专题询问整改落实,助推实现“三年初见成效”目标任务。围绕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打出监督“组合拳”,听取审议科技创新主体培育、乡村产业培育、产业园区品质提升等工作情况报告,专题调研“个转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林权制度改革等工作推进情况,检查海岸线保护与利用管理方面法律法规以及《汕尾市文化旅游发展促进条例》实施情况,聚焦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题询问。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听取审议就业、教育综合改革、农村建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情况报告,专题调研幸福长者食堂建设运营情况。围绕维护公共安全,专题调研道路交通安全秩序整治、燃气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围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听取审议市监委关于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报告,听取审议市法院执行工作情况报告,开展重点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实施情况专题调研,支持和推动市检察院设立营商环境法治服务监督中心,听取审议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
四、在发挥代表作用上更加有力有为,进一步丰富全过程人民民主汕尾实践
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代表法,组织代表开展代表法学习培训。完善代表履职报告工作机制,开展县镇人大换届选举调研。丰富拓展“两个联系”的内容和形式,推进代表联络站、基层立法联系点等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单元共建共用、融合发展,更好嵌入基层治理体系,发挥好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阵地作用。开展“察民情惠民生助力百千万·人大代表在行动”主题活动。推进数字人大应用推广,健全代表全链条参与民生实事项目票决工作机制,探索推进民生微实事立办制。持续推进代表建议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推动代表反映的意见建议转化为促发展、惠民生的实际举措。
五、在加强自身建设上更加从严从实,进一步提升“四个机关”建设水平
按照“四个机关”的要求,切实加强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促进人大干部队伍政治过硬、素质过硬、能力过硬。坚持政治统领励忠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把稳思想上的“定星盘”,对准行动上的“指南针”。坚持守正创新强效能,聚焦主责主业,继续实施机关效能提升行动,打造人大工作品牌。坚持改进作风促落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大兴调查研究,提出更多接地气、合民意、真管用的工作举措,让人大工作更有“泥土味”。坚持整体联动聚合力,深化全市各级人大之间的联系协同,充分发挥各方面积极性,做好人大制度理论研究和新闻宣传工作,深化数字人大建设,全面增强人大工作发展活力和工作实效。
各位代表,使命催人奋进,实干方显担当。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以奋进之姿、实干之力不断推动汕尾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开创汕尾现代化建设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名词解释
1.备案审查“七个一”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备案审查的工作要求,即出台一个备案审查工作办法;每年听取一次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每年至少纠正一件存在合法性等问题规范性文件;每年举办一次备案审查工作人员培训;每年开展一次工作情况通报;每年开展一次工作检查;每年召开一次工作会议。
2.“六个一”举措:2024年5月,省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关于“六个一”举措推动打造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省域样板的工作方案》。“六个一”即出台一个行动方案;发挥好人大代表这一主力军作用;迭代升级一批静态基层单元;健全一套动态落实闭环机制;形成一系列在全国具有影响力的理论研究成果;打响一批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信息宣传品牌。
3.五化一好:站点建设标准化、平台搭建信息化、组织管理常态化、代表活动规范化、作用发挥示范化、人民群众评价好。
4.三问三促:问计划促进度、问困难促落实、问结果促成效。
5.两个联系:加强人大常委会同人大代表的联系、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
6.四个机关:自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机关、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权力机关、全面担负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
7.市委“1+2+9”工作安排:“1”是狠抓基层党建这一基础保证;“2”是“百千万工程”和“现代化产业体系”两个关键牵引;“9”是“九大提升行动”,即开展“百千万工程”三年初见成效、招商落地、项目建设、产业园区品质、改革实效、平安基础、文明创建、民生保障、干部作风建设等九大提升行动。
8.城乡“三线”:指电力线、电视线、通信线。
2024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主要项目
审议通过的地方性法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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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汕尾市基层公共卫生服务条例》 |
2 |
《汕尾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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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废止的地方性法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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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汕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汕尾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的决定》 |
2 |
《汕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汕尾市荣誉市民条例>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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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审的地方性法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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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汕尾市城市管理条例(草案)》 |
2 |
《汕尾市现代化海洋牧场发展促进条例(草案)》 |
3 |
《汕尾市乡村绿美条例(草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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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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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
2 |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汕尾市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 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
3 |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汕尾市2023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 |
4 |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职业教育工作情况报告 |
5 |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开展绿美汕尾生态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
6 |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作情况报告 |
7 |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体育工作情况报告 |
8 |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汕尾市202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
9 |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汕尾市202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
10 |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现代化海洋牧场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
11 |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消防工作情况报告 |
12 |
听取和审议市检察院关于发挥民事检察职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报告 |
13 |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汕尾市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
14 |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环品清湖区域高质量发展实施情况报告 |
15 |
审议市政府关于汕尾市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
16 |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汕尾市2023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 |
17 |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汕尾市承接产业有序转移主平台建设情况报告 |
18 |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汕尾市2024年十件民生实事项目落实情况报告 |
19 |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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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询问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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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开展推进综合交通大会战工作专题询问 |
2 |
开展推进“百千万工程”工作专题询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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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检查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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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开展《汕尾市农村建房条例》执法检查 |
2 |
开展《汕尾市居住出租房屋安全管理条例》执法检查 |
3 |
开展《汕尾市山体保护条例》执法检查 |
4 |
配合省人大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办法》执法检查 |
5 |
配合省人大开展《广东省河道管理条例》执法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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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调研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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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开展我市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管理情况调研 |
2 |
开展推进县域建设专题调研 |
3 |
开展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工作情况调研 |
4 |
开展“跳岛游”文旅项目专题调研 |
5 |
开展我市专项债券管理使用情况专题调研 |
6 |
开展农村综合改革工作专题调研 |
7 |
开展我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调研 |
8 |
开展我市承接产业有序转移主平台建设情况调研 |
9 |
开展我市地方志工作情况专题调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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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督导检查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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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开展“百千万工程”“明珠一号”攻坚行动暗访检查 |
2 |
开展品清湖生态环境保护状况监督检查 |
3 |
开展全市典型镇村培育情况专项监督检查 |
4 |
开展我市海鲜价格监管工作情况监督检查 |
5 |
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调研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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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决定重大事项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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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决定批准汕尾市2023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 |
2 |
决定批准汕尾市2024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
3 |
决定批准汕尾市2024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调整方案 |
4 |
决定批准汕尾市2023年市级决算 |
5 |
决定批准汕尾市2024年市级财政预算第二次调整方案 |
6 |
决定汕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更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