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公共服务--》查档服务

政府公开信息查阅利用指引

事项名称

政府公开信息查阅利用指引

设定依据

《汕尾市政府公开信息查阅中心查阅制度》

申请条件

需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

办理材料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持有有效证件(身份证、工作证或介绍信等)在本中心登记后可自行查阅政府公开信息,也可采用信函、电话等方式向本中心提出申请,本中心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办理部门

档案利用与信息化部

办理地点

汕尾市政府大楼二楼汕尾市档案馆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联系电话

0660-3361725,0660-3363725

办理流程

提出查档申请→查档登记→查阅开放档案→复印提供利用→结束

注意事项

疫情防控期间,需全程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并配合做好信息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