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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3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汕尾辖区基层人民法院三级首次举行联合救助司法救助金发放活动,为7名陷入困境的救助对象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传递了司法温暖,彰显了司法为民宗旨。本次活动由省法院赔偿办负责人、二级高级法官梁赋主持,并邀请省人大代表刘凯到场见证。 本次救助的7名救助对象主要因道路交通事故等民事侵权行为造成人身伤害,相关案件皆因侵权行为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或履行能力不足,致使受害人的合法权益无法通过执行程序得以实现,生活陷入困难。为做实民生司法保障、着力解决群众急愁难盼的问题,在省法院的指导下,省、市、县三级法院以司法救助为“小切口”,着力就案件事实、执行情况、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等关键信息进行共享与核实,快速制定救助方案,积极统筹救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确保既解受害人的燃眉之急,又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获得救助的申请人均表示,司法救助金不仅有助于他们增强渡过难关的信心,更让他们看到了党和国家的好政策,真切感受到了人民法院为人民的实际行动,也给了他们不畏困难,相信法治的勇气和力量。受邀见证全程的省人大代表刘凯对人民法院的暖心举措频频点头赞许,并提出宝贵建议:“司法救助需传递人文关怀,加强社会各界的协调联动,确保救助覆盖困境群体的康复、复学、成长等长期需求。”此次救助是汕尾市首例省、市、县三级法院联合救助。汕尾法院将持续聚焦因案致贫、因案致困等弱势群体,不断延伸司法救助、多元帮扶工作触角,用好用足司法政策,努力让广大群众感受到司法的公正与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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