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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量化解矛盾纠纷!汕尾法院跑出民生治理“加速度”

发布时间: 2026-08-21 17:50:37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消费纠纷、商品房买卖、劳动争议等涉民生纠纷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也是源头化解矛盾纠纷的重点。为实现矛盾纠纷源头防范、集中化解、闭环处置,汕尾法院打造府院集中联调、示范判决引领、跨部门联合攻坚特色化解路径,通过分类施策、柔性调处、专业赋能精准破解批量纠纷治理难题,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今年以来,汕尾全市法院以调解、撤诉方式化解4259件民事纠纷案件,同比上升4.8个百分点,有效减少群众诉累,服务基层治理。

跨部门联合攻坚

一站式处置消费纠纷


汕尾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因经营不善,将9辆新车的合格证抵押给第三方机构东莞某典当有限公司,致使消费者全款购车后无法办理上牌手续。涉企经营引发的跨区域消费纠纷法律关系复杂,单部门单独处置难以破解多方主体权责壁垒。城区法院主动融入综治中心,联动商务、市监、车管所、金融监管、公安等十余个职能部门协同处置。

法官一方面耐心接待维权车主,主动沟通反馈处置进展,安抚群众情绪,倾听群众诉求,让群众感受到维权有门、诉求有应。另一方面,积极与东莞某典当有限公司进行沟通,告知其质押合格证的行为是无效行为,车辆合格证不符合现行法律规定的质权出质类型,其作为从物不具有可质押的权利,该行为对于其回笼资金没有实质帮助。在综治中心的统一部署下,经过多轮沟通,最终明确由汕尾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授权汽车集团,将其退网清算款以及备件货款等资金付给典当公司偿还欠款。同时,三方签订《授权函》《资料移交单》,并创新采用“先交证、后打款”的信用托管模式,即9份合格证先由东莞市某典当有限公司移交至政府部门保管,待相关款项交付典当公司到位后,再将合格证发还消费者,彻底打破了执行僵局。

日前,9辆涉事车辆全部完成上牌手续,消费者的合理诉求得到解决。该纠纷未进入诉讼程序即圆满化解,大幅降低群众维权时间、经济成本,以一站式多元治理筑牢民生权益保障防线。


示范判决引领

柔性清零房产纠纷


海丰某小区56名业主同时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开发商支付逾期交楼违约金。商品房买卖纠纷具有涉案人数多、关注度高、矛盾易激化等特点,若逐案机械审理、简单裁判,不仅浪费司法资源,还容易引发同类案件裁判尺度不一问题,加剧双方对立情绪,让企业深陷诉讼泥潭、影响正常经营。

为此,海丰法院创新“示范判决+批量调解”调判融合工作法,以精审个案定标准,统一类案处置尺度。经审慎研判筛选,从56件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中选取1件典型案件作为示范案件优先审理。庭审过程中,严格依照法律程序,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和辩论,精准界定房企与业主权责边界。海丰法院经审理,根据案涉小区竣工验收备案载明时间为合法交房时间,认定开发商未超出合同约定的办证期限,不存在逾期办证违约情形。同时明确逾期交房违约金诉讼时效为三年,超过此法定诉讼时效期间的诉请不予保护。该业主主张的逾期交楼违约金已超出诉讼时效保护范围,因此依法驳回业主诉讼请求。对未在该案件中主张的未超过诉讼时效的逾期交房违约金,业主可另行主张。

依托示范判决确立的裁判标准,海丰法院组建法官+专职调解员专项团队,对剩余55件纠纷开展精细化柔性调解。一方面,细心向涉案业主释法明理,解读示范判决的法律依据、诉讼时效和事实认定,消除群众认知误区,耐心倾听群众诉求,引导业主理性看待纠纷、合理主张权益;另一方面,积极引导房企主动担当、积极履责,结合企业经营实际协调双方磋商和解。经多次协商调解,55件房产批量纠纷全部以调解、撤诉方式办结,实现批量矛盾一次性清零,同步保障群众安居权益、房地产市场平稳有序。


府院集中联调

快速纾解群众“薪”愁


陆河某公司因资金问题未足额向员工马某某、林某某等28人支付工资,马某某等28人向陆河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委员会以其提起的事项涉及社保、住房公积金问题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处理范围为由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马某某等28人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官受理该批案件后,发现案件事实清晰、诉求同质化、涉案标的偏小,若逐案开庭审理,既耗费大量司法资源,也会拉长职工维权周期。因此,陆河法院联动县综治中心、县司法局搭建专项联合调解专班,开通批量劳资纠纷绿色处置通道,以府院协同提速维权流程。

为高效化解矛盾纠纷,法院开展两步式集中调解机制:一是承办法官先行约谈企业负责人,摸清企业经营现状,敲定赔付调解框架;二是集中组织全体劳动者进行面对面沟通,一边向企业释明拖欠劳动报酬的法律责任、批量诉讼叠加风险,一边耐心倾听职工诉求、疏导焦虑情绪,情理法相融促成双方达成统一调解方案。最终,促成企业与马某某等28人分别达成调解协议,法院出具调解书予以确认。

从立案到出具全部民事调解书,28件群体性欠薪案件仅用时5天。依托“法院+综治+司法”集中联调机制,陆河法院一次性化解群体性劳资纠纷,既帮助劳动者快速兑现劳动报酬,也为困难企业减负纾困,避免企业陷入多轮诉讼阻滞经营,实现劳动者、企业双向共赢。

接下来,汕尾法院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深化多元解纷机制建设,聚焦民生重点领域高频纠纷,推动批量矛盾抓早抓小、就地化解,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汕尾法治汕尾贡献司法力量。


来源: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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