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4-05-08 17:10:54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法院“执破融合”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本院成立市中级法院“执破融合”专项行动协调小组。小组成员如下: 彭晓春 立案庭庭长 黄立靖 民二庭庭长 苏文才 执行三庭庭长 特此通知。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法院“执破融合”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本院成立市中级法院“执破融合”专项行动协调小组。小组成员如下:
彭晓春 立案庭庭长
黄立靖 民二庭庭长
苏文才 执行三庭庭长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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