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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粤15执异8号 海丰县机电设备公司: 本院审理的申请执行人广州漫出品服饰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海丰县机电设备公司、海丰县物资总公司借款、抵押合同纠纷执行异议一案,本院于2023年3月10日立案,案号:(2023)粤15执异8号。本案合议庭由审判长卓俊鸿、审判员苏文才、张戊财组成,书记员由孔丹丹担任。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送达上述受理案件通知书。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广东省汕尾市城区腾飞路78号执行三庭 邮 编:516600 联 系 人:苏法官、何助理,联系电话:0660-3378311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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