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案款发放公示
(2020)粤15执80号
本院在执行被执行人黄萍没收财产一案过程中,汕尾市自然资源局退还汕尾市盛泰农艺有限公司土地出让金人民币3860151.68元。汕尾市盛泰农艺有限公司已经注销,黄萍与张小兵各享有50%的股权。黄萍的50%份额本院依法没收,另50%的份额应予退还案外人张小兵。根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完善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制度的通知》的规定,本院予以公示,公示期间三天。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它案外人可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但应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公示期届无异议的,本院将依照相关规定办理案款发放手续,涉及分配的依照相关法律程序办理。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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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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