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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款发放公示 (2023)粤15执791号 本院在执行黄慧藤案过程中,需向黄慧藤退还执行款人民币34210.5元,黄慧藤委托其子范展铨代为领取执行款。现将黄慧藤委托领取执行款的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5月31日至2024年6月2日。 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向范展铨发放执行款人民币34210.5元。 特此公示。 联系地址:广东省汕尾市城区腾飞路78号执行一庭 邮 编:516600 联 系 人:范文康 联系电话:0660-3366445 二〇二四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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