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关于拨付2024年度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专项基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的通知》文件精神,在对我市申报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低收入妇女“两癌”拟救助对象二轮资料提交审核中发现,拟救助对象包*容为宫颈癌,不符合救助要求的宫颈浸润癌ⅡB期及以上,现更换救助对象为温*珠,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序号 |
姓名 |
乡(镇) |
救助类别 |
家庭类别 |
救助金(元) |
资金来源 |
拨付方式 |
1 |
温*珠 |
碣石镇 |
乳腺浸润性癌(III期) |
低保 |
10000 |
中央彩票公益金 |
拨付个人账户 |
公示时间为:2024年9月25日至2024年10月1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于2024年10月1日前将意见提交至市妇联宣教部邮箱。(宣教部邮箱:swflxcb3368117@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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