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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央要求各级妇联组织善用法治利器 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 2014-11-27 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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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6日,市妇联举办妇联系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辅导报告会,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陈央作专题辅导报告。市直机关妇委会委员,市直有关单位妇女工作负责人,各县(市、区)妇联主席、副主席及2014年妇女干部培训班全体学员共200多人聆听了报告。
  会上,陈央围绕《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整体布局、总体目标、重大任务及《决定》中提及妇联内容等方面进行了系统的阐述和解读。
  陈央要求,各级妇联组织要抓住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契机,切实履行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的职能。要认真学习领会《决定》中提及的包含妇联组织在内的人民团体对推行依法治国的作用和履行的职责。妇联要发挥好“党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的作用,切实做好组织、引导、服务妇女和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工作。要敢于和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利器维护妇女权益。各级妇联要加大源头参与力度,为维护妇女权益提供保证;要加强宣传引导,在全社会营造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要关注妇女民生,增强维权工作实效;要加强妇联组织自身建设,提高依法维权工作能力和水平。(记者 郑燕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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