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来,汕尾市城区妇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落实普法责任制目标任务,立足家庭、面向社会,以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着力点,多形式、全方位在各级妇联干部和广大城乡妇女群众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积极推进家庭文化建设,不断增强妇女法治意识,营造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良好社会氛围。
一、以机制建设为保障 普法工作更有力度
(一)建立领导机制,强化组织保障。紧紧围绕“八五”普法规划明确的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将普法工作列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责,成立以区妇联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把普法工作摆上妇联工作重要议事议程,纳入年度工作计划。
(二)健全普法制度,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健全妇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和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强化领导干部带头。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纳入公务员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制定了“八五”普法责任清单,建立健全了妇联干部学法用法制度。三年来,组织区妇联机关干部参加学法考试,参与率为100%。
(三)落实工作保障,深化队伍建设。建立了一支以妇联干部为骨干,以法律志愿者为支撑的普法志愿者队伍,聘请资深法律专家为区妇联法律顾问。加强普法工作经费保障,近三年,在普法及法律服务投入经费达13万元。
将普法工作纳入重要议事内容
将法律培训纳入基层妇联干部培训内容
二、以阵地建设为基础 普法工作更有深度
(一)主动作为,发挥村社区“妇女之家”“儿童之家”基础性普法作用。依托全区村社区“妇女之家”、“儿童之家”,通过举办讲座、开展宣传咨询、开设宣传栏、张贴海报、悬挂标语以及妇女议事会等形式,促进普法活动在基层遍地开花。
各地“妇女之家”、“儿童之家”积极开展普法活动
(二)创新举措,发挥线上平台综合性普法作用。开通12338妇女热线,为来访妇女群众维护合法权益的同时加强普法宣传。打造“汕尾市城区妇女联合会”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新媒体宣传平台,形成了多层次、广覆盖的普法宣传新格局。近三年来,“汕尾城区妇女联合会”微信公众号发布普法推文231篇,阅读量累计9982次,推动妇女普法维权在身边。
“汕尾市城区妇女联合会”微信公众号开设“法律法规”栏目
“汕尾市城区妇女联合会”微信公众号开展线上普法有奖问答活动
(三)聚焦重点,发挥“舒心驿站”心理咨询室精准性普法作用。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建立“舒心驿站”,依托专家志愿者资源,将心理疏导服务与维权工作密切结合,将心理服务植入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全过程,推动实现“法律、心理、调解”相结合的妇女关爱维权支持体系。“舒心驿站”自2019年8月建立以来,有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志愿者2名,共接待来电来访200多人次,提供个案咨询服务16宗,举办心理健康教育讲座14期。
通过“舒心驿站”将心理疏导服务与维权工作密切结合
(四)凝聚力量,推进“四新”领域妇女组织广泛性普法作用。实施妇联组织建设改革“破难行动”以来,区妇联在“四新”领域不断推动建立广覆盖、多元化、立体式、开放式的妇联组织体系,最大程度地把不同阶层、不同领域的妇女群众团结到妇联组织中来,实现妇女半边天的巨大作用,真正做到哪里有妇女群众,哪里就有妇女组织,积极探索妇女组织与企业更好融合,延伸工作手臂,激发组织活力,发动各方力量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关心关爱困难群体等活动。
“四新”领域妇女组织——汕尾市安之精品月子会所妇女之家成员在“城区巾帼就业创业人才沙龙”上向妇女群众介绍就业、创业相关政策法规
三、以法治宣传为引领 普法工作更有广度
(一)发挥“联”字优势,广泛开展“建设法治汕尾 巾帼在行动”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注重利用“三八”维权周、“12·4”国家宪法日、“11.25”国际反家庭暴力日、“6.26”国际禁毒日等重要时段和节点,联合相关部门以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以及《宪法》《民法典》《妇女权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家庭教育促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知识,引导和教育妇女儿童增强法治意识。同时开展送法进家庭、进工厂、进社区等活动,掀起基层妇女学法、知法、用法的热潮。近三年,各级妇联开展普法宣传咨询等活动3000多场,印发宣传资料五万多份。持续不断开展“不让毒品进我家”“不让毒品进校园”禁毒宣传和安全生产、反诈宣传教育活动,受益人数达5万多人。
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
(二)深化家庭文明建设,助力法治意识深入人心。积极响应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重要讲话精神,通过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文明家庭”等活动,宣传先进典型,凝聚正能量,大力推进“家家幸福安康工程”,引导广大家庭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和家庭职责,将遵纪守法理念深耕广大家庭。近三年,全区获省命名“家庭文明建设示范点”2个,被全国授予“最美家庭”1户,被全国授予“五好文明家庭”1户,被省授予广东“最美家庭”荣誉称号4户,评选全区“最美家庭”30户。
开展寻找“最美家庭”评选活动
钟献元家庭被评为“全国最美家庭”
(三)实施“护苗行动”,构建维护女童合法权益工作合力。牵头制定《汕尾市城区开展“关爱女童 护苗成长”保护女童人身权益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成立汕尾市城区“护苗行动”协调机制,加强对保护女童的宣传力度,明确管理责任,推动形成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良好工作局面,全力保障女童健康成长。开展专题宣教活动23场,提升孩子自我保护能力及家长监护意识,营造全社会保护女童的良好氛围。
开展“关爱女童 护苗成长”专题宣教活动
四、以服务需求为导向 普法工作更有温度
(一)维权服务温暖有力。切实履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基本职责,加大维权工作力度,在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中做出积极贡献。成立区镇村三级妇联维权接访站(点)102个;在全市率先成立区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全区实现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组织镇(街道)100%全覆盖。开通12338妇女维权热线,妇联主席定期上线、妇联干部随时接线、邀请律师做客热线,引导信访妇女讲理明法、懂法守法,合理合法表达利益诉求,使信访接待真正成为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的第一道防火墙。三年来,区妇联机关共接待来信来访来电104宗,拓展了维权宣传渠道,打造了“三八维权周”品牌活动。
开展妇联主席接听“12338”热线活动
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主题开展“三八维权周”系列活动
(二)关爱服务暖人心。积极整合资源,切实为妇女儿童办好事实事。积极争取各级扶贫资金和物资近30万元,帮助有困难的妇女儿童解决生产、住房、治病困难。争取到社会各界热心人士善款约20万元于春节、六一节、端午节等节日期间慰问了我区近500名老人及困境妇女儿童,以助学、助养、助教等多种形式,发动“爱心父母”牵手困境儿童200多名,切实帮助困境儿童解决学习、生活等各类困难,为他们带去“娘家人”的温暖。关心关爱留守流动儿童成长,将加强留守流动儿童关爱工作纳入儿童发展规划,促进关爱留守流动儿童工作规范化和长效化。
“爱心父母大联盟” 结对帮扶困境儿童200多名
开展关爱帮扶活动
(三)巾帼志愿服务活动蓬勃发展。组织成立了汕尾市城区知行巾帼志愿服务队,并创新队伍组织架构,在服务队下设立了法律服务、妇女就业创业、关心关爱困境家庭等服务分队,有注册志愿者三百多名,非注册志愿者一千多名,她们在各自的领域,充分弘扬志愿精神,为全区法治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近三年来共开展宪法宣传禁毒、疫情防控、清明防火等志愿活动近300场,服务人次达36000人次。
巾帼志愿者踊跃参与普法志愿活动
近年来,汕尾市城区妇联通过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措施,普法成效得到明显提升,但普法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接下来,区妇联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继续在各项工作中传播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努力提升广大群众法治素养,为推动法治城区、平安城区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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