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加快推进团中央、教育部印发的《中学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部署安排,落实好第七次全国少代会精神,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在青少年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挖掘和宣传我市青少年中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榜样的示范引领作用,在全社会营造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团市委、市教育局、市文明办、市少工委决定联合开展2017年第二届寻找“最美南粤少年”活动。
参与报名前,请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一、活动主题
践行核心价值观 争当南粤好少年
二、活动时间
2017年2月—12月
三、参与条件
(一)具有广东学籍的小学生和中学、中职、技工学生。
(二)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遵纪守法,有远大理想和正确的人生目标;勤奋学习,品学兼优,尊敬师长,关心同学,集体荣誉感强。
(三)参与活动的少先队员应热爱少先队组织,具有作为少先队员的光荣感和责任感,积极参加队的活动并在队组织中发挥积极作用。参与活动的共青团员应积极参加团的活动,已注册成为志愿者,有参与志愿服务记录(以“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相关记录为准。服务平台网址:www.gdzyz.cn),并在文化学习、素质拓展、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突出。
(四)参与活动的学生须满足上述3个基本条件,并根据具体情况选择“最美少年”类别。活动分别设立“美德好少年”、“创新好少年”、“智慧好少年”、“才艺好少年”、“活力好少年”、“自强好少年”6个类别,每位学生只能选择其中一个类别。
四、荣誉设置
(一)省级荣誉称号
1. 在各地市、省直团工委、省直属学校推荐的人选中产生60名“最美南粤少年”,分别授予“美德好少年”、“创新好少年”、“智慧好少年”、“才艺好少年”、“活力好少年”、“自强好少年”每类10名。另根据活动情况设“最美南粤少年”提名奖若干。荣获省级“最美南粤少年”的中学生、中职生列为2017年度全国“最美中学生”、“最美中职生”候选人。
2.点赞投票主要为扩大宣传,作为评选参考,不直接与评奖挂钩。活动期间根据网络平台点赞投票数,评选“最佳人气奖”若干,适当予以奖励。
3.对发动参与面广,活动影响力大的地市、县(市、区)团委、少工委和学校颁发“优秀组织奖”。
4.各地市、省直团工委、省直属学校推荐的少先队员、共青团员符合省优秀少先队员、省优秀共青团员标准的(具体标准详见活动网站),直接作为2016-2017年度广东省优秀少先队员、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员人选。
(二)市级荣誉称号
1. 在各县(市、区)、市直属学校推荐的人选中产生60名“最美汕尾少年”,分别授予“美德好少年”、“创新好少年”、“智慧好少年”、“才艺好少年”、“活力好少年”、“自强好少年”每类10名。另根据活动情况设“最美汕尾少年”提名奖若干。
2.活动期间根据网络平台点赞投票数,评选“最佳人气奖”若干,适当予以奖励。
3.对发动参与面广,活动影响力大的县(市、区)团委、少工委和学校颁发“优秀组织奖”。
4.各县(市、区)、市直有关学校推荐的少先队员、共青团员符合市优秀少先队员、市优秀共青团员标准的,将直接作为2016-2017年度汕尾市优秀少先队员、汕尾市优秀共青团员人选。
5. 各县(市、区)、市直有关学校推荐的少先队员、共青团员符合省优秀少先队员、省优秀共青团员标准的(具体标准详见活动网站),将择优推荐为2016-2017年度广东省优秀少先队员、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员人选。
(三)县级荣誉称号
各县(市、区)参照市级安排设置相应荣誉称号。推荐获评上一级荣誉的人选原则上不重复获得本级荣誉。未获取市级荣誉称号的县级候选人,可自动获评县级荣誉。
2016-2017年度省、市、县各级“优秀少先队员”、中学(中职)“优秀共青团员”通过本次活动平台推选一并产生,不再另外评选,未参与网络展示的一律不参评。各县(市、区)团委、学校要明确今年省、市、县各级“优秀少先队员”、中学(中职)“优秀共青团员”候选人,并按活动通知要求将资料上传网站展示。